开办敬老院和养老院需要什么条件?所需材料一览

转载 大家保  2018-10-14 11:24  阅读 5,509 次

开办敬老院需要什么条件?

敬老院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主办机关)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为五保供养对象提供供养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公益性机构。也就是说敬老院只能是公办,由主办机关报经市级民政部门和省级民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举办。

需携带什么资料设立养老院?

1.设立申请书(一式一份)和《广东省养老机构设立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核准的机构名称文件或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章程和管理制度(一式一份,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4.自有产权证明或者租用期限不少于5年的场地(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一份,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5.竣工验收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一式一份,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6.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专业技术工种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一式一份,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7.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该提供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材料(相关的一式一份)。

8.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来源:大家保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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