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归税的讨论,一直是近期企业家圈子的热门话题,而常州市税务局的一则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着实让广大企业老板,一下子进入了“恐慌”模式。一夜之间,多少老板都拽着人事和财务加班研究与核算,这样下来,一年得增加多少成本,该采取怎么样的应对措施……
一、社保归税,最严征收时代来临
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视频会议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这意味着,从明年开始,社会保险费用将由税务局统一征收,而不是过去的代收。
其实,全国人民都知道,过去,很多企业都通过少交或不交的方式,来少交社保费用,以达到减少人员成本的目的。
根据51社保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显示,在我国企业中,社保缴费基数完全合规的企业仅占27%,还有73%的企业未完全合规缴纳社保,而这其中更有31.7%的企业按照最低标准缴费。
过去,企业在社保缴纳过程中,社保部门的审核相对比较宽松,有的企业在申报时,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只需要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资数额写低就行了,而有的地方,只要企业有员工缴纳了社保,没有对全员社保有所要求。
在税务局统一征收之后,由于金税三期的实施,征税手段已经启用大数据手段,税务部门对企业的人员、个税工资等都都有明确的数据,那么,税务局至少会要求企业按照个税申报工资基数缴纳社保,这就比最低缴费标准要高很多。还有一个,就是与员工签订协议,不缴纳社保的行为,或许也很难实行了。
漏缴、欠缴社保的行为将无处遁形。
还有另外一点,或许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前段时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航的一则意见中,税务总局署了名,这里就提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社保、未如实申报社保缴纳基数、拒缴社保的,其责任人都将被纳入失信名单,坐飞机都将受限。
这表明,不按规定缴纳社保,是有可能会被纳入失信名单的。
这种威慑意义,可想而知。
可以说,社保征收,将进入最严厉的阶段。
二、清算式追缴,引发广大企业恐慌
8月28日,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行政裁定书。
行政裁定书显示,常州市裕华玻璃有限公司2007年1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欠缴社会保险费合计201万元,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作出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对裕华玻璃公司征收社会保险费。在征收决定生效后,因该公司未全部履行缴纳义务,税务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而这类追缴社保费的行动,已经不仅仅发生在常州。
作为民营经济较为集中的江苏省,连云港、苏州、南通等多个地区税务局纷纷对欠费企业下达社保费文书送达公告。
据《中国新闻周刊》的不完全统计,常州市税务局在机构合并后不到两个月时间里,先后发布了四次公告,涉及欠费企业共计2352户。欠费时间少则数月,多则十几年,欠费金额也从几百到数十万元不等。
早前,黑龙江省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发文表示,从8月1日起,组织全省基层单位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整治行动,要将劳务派遣公司、物业保安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季节性用工较多企业列入重点,依法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应参未参、应缴未缴行为。
据了解,目前已有安徽、河南、江苏、湖北、四川等地税务机关申请执行社保费的裁定文书。
这种清算式的征收,的确让很多企业承受不了。
有相关媒体采访和报道了相关被追缴的企业,有不少都已经处于倒闭和关门的边缘,而这种动不动追缴十来年的社保,或许可能会成为压垮这些本就困难的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三、国常会定调不增加企业负担,税务局暂停追缴
在常州税务局追缴十年社保的新闻被广大媒体报道之后,企业家的恐慌情绪不断蔓延,而这也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注意。
9月6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明确了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并且要在明年1月1日新个税法实施前完成;要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不增加企业负担;针对大家关心的养老金问题,目前全国养老金结余较多,可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在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的讲话给广大企业主吃了一颗定心丸。
然而,这次会议提出的是确保总体不增加企业负担。并没有明确表明社保归税以后,对历史形成的各种缴纳不规范的行为如何处理,是否追缴,并没有明确。
在9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针对近期的集中追缴的现象,李克强特别强调,“必须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确保社保现有征收政策稳定,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绝不允许擅自调整。对历史形成的社保费征缴参差不齐等问题,严禁自行集中清缴。”
李克强还说,“有关部门要派出督查人员督查地方工作,绝不允许自行调整和集中清缴。国务院督查组和审计署要随机开展暗访,发现此类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要严肃处理。”
按既定时间表,2018年12月10日前,社保费征管职责将由各级社保经办部门划转至税务部门;2019年1月1日起,各项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这也就意味着目前追缴工作暂停,避免因为突击式、运动式的追缴引起企业更大的恐慌。
根据《中国新闻周刊》采访了解到,最近一些税务部门已经撤回追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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