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重磅消息传来,房产税还有多远?

原创 同话财经  2018-08-28 23:07  阅读 1,389 次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普通老百姓在房子面前,变得越来越脆弱,买了房的害怕征收,导致房屋持有成本上升,而没买房的,希望房产税快点来,期望房产税能让炒房客歇歇火,让房价能降下来,好让望房兴叹的人,离买房稍微接近一些。

然而,我国的房产税,说了十几年,也一直都没下来,重庆、上海也开始了试点,但试点的效果,似乎和房价的关系也不大。

但是,随着这一波房价的上涨,房价达到了20年来的最高点,让广大老百姓们又想起了房产税。

而令大家对房产税又燃起希望的,不仅仅是因为房价上涨,还有各种各样的信号,以及各路专家的分析,让大家觉得房产税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在之前,任志强又对房产税提出了自己的看发, 并且说,要开征房产税,有15条需要做到,其中第一条提到,房地产税被定义为财产税,那么就必须在立法上解决公民的土地财产权利问题。房与地都是属于个人的财产,才能从法律上收取属于个人财产的财产税。因此希望能借这次房地产税的立法,让中国公民拥有土地的财产权利。

而最近一条不起眼的消息,解决了任志强提出的问题。

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明确提出: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此之前,有很多老百姓,以及行管媒体,都焦虑或探讨过,关于土地70年到期后,房子该怎么办的问题?记得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之后,李克强总理还专门针对这一问题答复公众,住宅使用权到期后可以延期、不影响使用。

作为保护私权利的基本法律体系,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毋庸置疑,其对于70年产权问题的表述,无疑更具权威性。

根据房屋屋的分析,这一说法至少明确了两点:一是土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二是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有望免费续期。

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此番民法典对这一原则再次加以确认,这意味着民众对于70年产权问题的主要担忧,已经不复存在。

70年产权问题一旦得以解决,影响房地产税的法理问题就不复存在。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分离,通过“自动续期”暂时得以解决,征收房地产税也就有了合理的基础。

而房产税为何迟迟没有征收,还有另外几个技术层面的问题,其实在近期都已经得到解决,这方面,同话财经在之前的文章也曾分析过,首先,不动产的统一登记,这一点,自然资源部已经公开表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已经上线运行,现在县一级登记机构,每天都会将数据上传至自然资源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其次,全国住房信息的联网,这一点,已经建立起来了,全国有多少房子,在系统里一目了然,也未房产税的征收提供了依据和基础;第三个方面,就是国地税的合并,在过去国地税分离的情况下,信息分离,缺少联结,如今这些障碍都清除了。

可以说,从技术层面来说,已经基本就绪。

还有另外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近期以来,各地土地流拍现象非常严重,直接的影响是谁?就是地方政府无法依靠卖地获得收入了,那么过去一直以来严重依赖土地财政的地方,如何去补充地方财政资金?最好的办法就是征收房产税,这给地方政府加快征收房产税,提供了动力。

加上近期,随着调控的深入,绝大部分地区房价已经逐步趋稳。

可以说,无论从政府的动力,还是技术角度看,房产税的时机都基本成熟,只等立法了,虽然很多权威人士都分析,根据我国立法的惯例,还需要很长时间,但若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看,如果国家真的想开征,完全可以通过扩大试点,或者由地方政府立法的形式加以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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