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二审!起征点5000不变,赡养老人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

原创 同话财经  2018-08-27 16:27  阅读 1,526 次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今天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次审议。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向大会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根据草案征求意见稿,起征点拟从现行个税法规定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6万元/年)。

在草案一审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建议,将起征点提高到6000元至10000元不等。

在征求意见环节,广大民众及相关专家学者,讨论最多的,其实也就是起征点的问题,有很多人认为,此次调整至5000元,起点过低,也有专家提出,当前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提议对不同地区采取差异化的起征点。

但据人民日报报道,关于个税起征点,记者发现,二审稿中未对起征点进行修改,维持了一审稿中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不变。

二审稿还是有一些新的变化,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赡养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

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稿中,居民个人的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四项支出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如今增加了赡养老人的支出,这就意味着,税前扣除的项目增加至五项。

这也是与当前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加剧,广大年轻人赡养老人支出不断增加,负担较重的实际情况相符,因此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对于赡养老人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

徐辉在报告中指出,这次改革,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低档税率的级距等方式,减轻了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使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更趋合理,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大转变,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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