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位网友向小编反映了他买房带来的烦心事。
前不久,张先生为了小孩上学问题,买了一套学区房,小学中学学区都不错,房子价格也比周边均价高出好几千块钱,但想到为了小孩上学,张先生还是一咬牙买了。
买房过程都比较顺利,房产过户后,户口也顺利迁入到新的房子里。本来想着,这下小孩子上学没问题了,因为房产、户口都一致,这是优先录取的。
可就是在网上提交报名之后,没多久他的信息就被打回来了。经张先生到学校和教育机构咨询,原来他的房子学籍已经被别人占了。其实张先生在房子过户前,这个房子里面有户口,并且已经有小孩在辖区内上学,在买房子过后,卖方并没有及时迁出。
针对这一情况,张先生联系了原来的房主,希望能尽快迁出户口,消除学籍,以让自己的孩子能够上学。
类似这样的情形,在近些年来,并不少见。
尤其是现在学区房紧俏,学位紧张,很多人买了 房子就是为了上学,而之前的房主户口迁出不及时。
根据现有户籍政策,房屋内现有户口不影响新的所有权人户口迁入,买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办理户口迁入。
但从买房人角度而言,其购买房屋是想取得该房屋独自享有的、完整的权利,并拥有排他的房屋支配权和使用权,不仅希望能够顺利实现产权过户的目的,还希望购买到的房屋足够“干净”———不存在他人的户口登记。
事实上,卖房不迁户口,可能会导致各种潜在风险,让买房人“很受伤”。
比如前面张先生遇到的,学区房,如果卖房者的子女占用了学籍,就可能导致买房人的子女不能入学;有的地方拆迁政策不同,户口留在原房屋的卖房者可能也会分得相应拆迁利益,买房人所得的拆迁利益就会相应减损;如果卖房不迁户口,还可能导致买房人在将该房屋进行再次交易时存在困难,毕竟在同等条件下没有潜在的买家愿意购买留有他人户口的房子。
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涉户口迁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新闻通报会,针对这一类案件所反映的特点进行了总结,对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说明,并对相关利益方给出法官建议。
在这里,小编也提醒广大购房者,在买房之前,可以让房主提供相关空户证明,若有户口的,可以要求其先行迁出,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小编也希望相关部门针对这一问题,逐步完善制度、主动作为、积极介入,有效保护买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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