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史记丨上海老行当:当铺,沉浮在岁月之河

转载 劳动报  2017-12-29 20:02  阅读 2,687 次

作者:陆林森 来源:劳动报

高高柜台旧时当铺“朝南坐”

当铺,以前也叫质库、典铺,亦称质押,是一种专门收押典当者的物品,向典当者放债、收取利息的店铺。穷人上当铺典当,多是家里揭不开锅;富人则多半为了应急。

走进当铺,绕过“屏风”,迎面就是一个柜台,高高的。柜台上方安有木栅栏,中间开了一扇很小的窗洞,用来递物、交付当金,典当者必须踮起脚尖,才能将典当物品递进那个很小的窗洞。

当铺的柜台有多高呢?鲁迅有过描述:“我有4年多,曾经常常——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年纪可是忘却了,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漫画家丰子恺画过一幅《高柜台》,对当铺柜台之高也有描述:“一个穿着破旧衣服的小男孩,左手扶着柜板,以求站稳,右手拿着要当的东西高高举起,然而,他那高高举起的当物,还是没有够得到高高柜台的上沿。”

旧时当铺,柜台为什么要筑得这样高?说法不一,有说“柜高盈丈”、有说为了“谨慎”。但不管如何解说,那柜台后坐着的店员,颇有点居高临下的气势。可见,上当铺典当,实在也是事非得已。店员查验典当物品,眼光也是非常的毒辣。一件物品,值钱不值钱,拿捏得十分精准,如果是衣服,只需翻看几下,就能报出是什么面料,可以抵押多少钱,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学来如此了得的本事!贫困人家的衣物原本就不值什么钱,于是只能好言相求,希望能多典当点钱,但大多会碰钉子。当然也有例外,有的店员心肠好,会给多贷几个钱,反正,借钱总是要连本带息还的。双方将当物完成交接后,店员就在柜台上开具“当票”,上面印有当铺的名称、地址,店员只要填上当物、典当金额、应收利息和质押期限就可以了,这是当铺收押典当物的凭证。

值得一说的是,那当票上的字,像张天师画符,寻常百姓根本看不懂,那是店员按行规用“当字体”书写的一个个“单字”。除了“当字体”,当铺使用的也是谁也听不懂的隐语,如数字一到九,被说成了“口、仁、工、比、才、回、寸、本、金”,为什么这样?推想之下,当然是为了不让外界听得懂。当物到期,有的人家因为手头紧,无法赎回,典当物便归当铺所有,这叫“绝当”,当铺可以自行处理;但,如果付清利息,当物可以延期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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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铺招幌别具一格“引人入”

典当业有“典”、“当”、“质”、“按”、“押”等不同等级,等级最大的是“典铺”,它们的资本金多,赎当期长,利息低,接受不动产和动产抵押,对押款额也不加限制。与之相比,“当铺”规模较小,只接受动产抵押,押款有限额。“质铺”和“押店”的规模最小,赎当期也最短,利息却最高。此外,还有一种所谓的“代当”,亦称“代岁”,或称“接典”的,多见之于我国乡镇。如果是大典当的分店,那就叫“本代”,与大当铺订有合同,经营质押等代理业务,则称“客代”。

董明藏、谭光熙先生所写的《武汉典当业略谈》一文,对认识当铺这个老行当很有帮助:“规模大的‘典当’,它的金色招牌上自称为‘某某典’,当期以6个月至1年为满,利率月息二分至二分五,只收正规一份和金银首饰、铜锡器皿,古玩珠宝有的收,有的不收,其他什物一律不收。‘小押铺’招牌上写的是一个大黑色的‘当’字,当字上面用红色写有一个小‘质’字。‘代当’的招牌上则以红色写有一小‘代’字,含有当铺代理店的意思。代当只有少数资金,多是在当户中赚手续费、搬运费。”

历史上,我国当铺遍及各地城乡,仅清康熙时,各地至少就有2万多家当铺,其中有不少为民办当铺,带有浓厚的民营经济色彩。那时的当铺,除了有高高的柜台和几可“摩顶”的“屏风”,还有别具一格的招幌,是用来招徕典当者的特殊标志。相比其他商户的店招,当铺的招幌非常独特,具有行业特点。据史料记载,典当业的招幌有文字招幌和象形招幌两种。文字幌将“典”、“当”、“质”、“押”之类与该行业经营内容相关的单字,直截了当地写在墙、屏或悬挂的招牌上,让人一看就明白。象形幌以物寓意,大门外常见的有高高挂着的钱串,都是木制的,等等。我国香港、澳门地区的当铺,以扁盾形连缀一圆圈状,由蝙蝠口衔制钱的造型演化而来,寓意“福”与“利”,暗指当铺“于人于己都是有福有利”的。

我对当铺的认识,始于读书年代,如今虽然时隔几十年,却是印象深刻,挥之不去。彼时,母亲每月工资才20多元,一家几口,饥寒交迫,日子过得十分艰辛,不得不常跑当铺当物。除了平日穿的衣服,家中其实已并无什么值钱的物件可当,店员的脸色,自然难看,每每令我无地自容。幸亏,当铺的入口处有一巨大“屏风”,隔断了外面的视线,小小的我,心里反倒生出了几分“侥幸”,待到离开那高高的柜台,顶着凛冽的寒风,急急回家,将借贷来的钱交与母亲买米买柴。几十年后的一天,我去寻访这家当铺,想要看看它的模样,重温儿时的情景,不料,这当铺早已不知去向。我站在当年的当铺门前,默无一语,惆怅了许久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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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无高柜典当业“旧瓶装新酒”

我国的典当业肇始于南北朝,兴盛于明清,衰落于清末民初。新中国成立后,上海街头仍然可见规模不等的当铺。我在求学时代去过的那家当铺,位于虹口的犹太人集聚区,房子似乎也是犹太式样的建筑。记忆中的这家当铺,规模不大,从外表看,虽然只有一开间门面,进深却有好几米,站在高高的柜台前,似乎觉得这当铺的门庭很是森严。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的典当业被取缔,当铺从人们的记忆中淡出。直到1980年代,百端待举,百业振兴,典当业才又重新出现在民众的视线内。据《中国典当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截至2012年12月末,全国依法设立的典当行4433家,注册资金为584亿元,从业人员3.9万人,累计发放当金(即典当总额)1801亿元,约占当年银行贷款的2.5%。之后,典当业继续发展,到2013年6月底,全国典当行增加到5238家,分支机构达535家,实现典当总额1180亿元,同比增长38%。

近几年来,典当业快速发展,尤其是浙江等地,民间资本大量涌入。我国《典当行管理办法》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典当业,规定“典当业经营范围从原来的动产质押,扩展到质押贷款和私人房产抵押贷款;新设典当行业注册资金从原来的最少500万元减至300万元;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良性经营两年以上,允许开设分支机构。”典当行业从原先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变身”,成为了经营性企业。不过,旧瓶装新酒,此时的典当业已是脱下了古色古香包装,虽然大门上浮雕般地写着一个很大的“当”字,但没有了高高的柜台,没有了巨大的“屏风”,室内是清一色的办公桌椅,名称也不叫当铺,而是叫典当行,或典当公司了。去典当行质押的,也不再是迫于生计的穷苦人家,而是一些商贾、老板,质押的物品也不再是衣服等日常用品,而是金银首饰、珠宝、汽车,甚至房产等贵重物品。几年前,我走访上海一家拍卖行,从那里了解到,去典当行的,60%以上是中小微企业,主要是融资,其中不乏急于还贷的个私企业主和急需资金周转的生意人,应急性小额贷款的民众连10%都不到。

有人曾说,典当业开创了融资先河,是金融业的鼻祖。这话真是一点不错。它的存在为中小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融资服务,促进了中小微企业发展,繁荣和推动了金融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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