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6期第38~41页
关键词:清朝末年/徽商江永泰/典当经营
作者简介:卞利(1964-),男,安徽泗县人,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 合肥 230039)。
位于鄱阳湖东岸、皖赣两省边界的江西鄱阳县向来是重要的军事要塞、富裕的鱼米之乡和繁华的商业之区,鄱阳县与安徽池州府建德县毗邻,鄱江与徽州府婺源县相通。明清时期特别是清代中后期,鄱阳商业空前繁荣,商贾云集,“樯帆安泊,商贾辐辏”。清末同治、光绪年间,鄱阳出现了徽(州)、抚(州)、南(昌)、饶(州)四大商帮,商业竞争带来了商业的发展,鼎盛时,鄱阳镇有大小商店一千九百三十余家,其中的徽商更是以资金雄厚、经营领域广泛著称,婺源人曹崧曾捐费约千余金于鄱阳石门街创建了徽州会馆,作为徽商活动的场所。根据《明清徽商资料选编》记载,徽州府属歙县、祁门、休宁和婺源等县都有商人在此经营,举凡食盐、棉布、舟筏、稻米和典当等行业,徽商无不涉足其中。
但因资料限制,学术界对徽商在鄱阳县的经营规模及其行业研究一向缺乏。我们有幸在安徽省图书馆和新近整理出版的《安徽师范大学馆藏徽州文书》(周向华编,安徽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一书中查阅到有关清末光绪年间婺源典当商人江永泰的数件文书。从这数件文书中,我们发现,江永泰是在咸同兵燹后来鄱阳经营的。深受兵燹重创的清末鄱阳县,百废待兴,且因官府吏治腐败,加之各路商人竞争激烈,徽商在此经营举步维艰。江永泰到鄱阳后,从开业经营永泰质铺,到改营典当铺,再到最终难以为继而被迫歇业。江永泰经商鄱阳的坎坷历程,真实地反映了清末徽商经营的步履维艰,是包括典当商人在内的徽商走向衰落的集中折射。
根据文书记载,江永泰于光绪二年(1876年)在鄱阳县治所在地古渡镇东关外开设一所永泰质铺,旋于光绪十四年(1888年)领帖改开典当铺。但因生意萧条,各种“费用浩繁,甚至入不敷出”,难以为继,故不得已将质铺更名为当铺,并主要以承揽德化县救生船经费和鄱阳县普济堂经费生息银两为主业。种种官府的敲诈勒索,最终使得江永泰不得不走向了关门歇业的命运。
一、微商及江永泰在鄱阳经营过程
由于两地地缘的接近,早在宋代,徽州婺源就与饶州鄱阳发生了联系,据淳熙《新安志》云:“婺源阻五岭,其趋鄱阳径易。”(卷一《风俗》)明清时代,徽商更是大举进入鄱阳进行经营,但屡遭抢劫,“其鄱阳地方,以篾绳拦河,五日一开,婪胥吻满,乃放舟子,方鼓楫而进,而浮梁县地方两岸林莽张挺掷石以待矣。……名为抢米,并货物攫去,稍与争抗,立死梃下,舟亦椎碎。商人赴诉于浮梁,知县反听胥吏拔置,言‘贫民无活计,暂借尔商救度’。此言一出,兔胆愈壮,劫杀遍野。”(康熙《徽州府志》卷八《蠲赈·汪伟等奏疏》)雍正十年(1732年),来自歙县江村十六岁的江登云即前往鄱阳经营盐业,所谓“十六岁从兄客鄱阳。予族多治禺旬业,时勉亭公司饶埠鹾务,深器公之才识,尽假手焉。”(道光《济阳江氏族谱》卷九《清覃恩累晋武功大夫袁临时将署南赣总兵官登云公原传》)嘉庆年间任两淮盐运总使的鲍志道幼贫,在十一岁时,亦曾“弃家习会计于鄱阳”(嘉庆《棠樾鲍氏宣忠堂支谱》卷二十一《中宪大夫肯园鲍公行状》),从事典当业经营,后因拾金不昧而名声大起,备受赞誉。祁门县渚口倪尚荣清末因家贫而先操生意,后到鄱阳从事典当业经营,“爰以铢积寸累之资,去而学贾,往来于鄱湖阊水间,不避艰险,差幸亿则屡中,操奇计赢,境遇渐丰,而秉性好善。……甲申(光绪十年)以后,家道日隆。”(民国《祁门倪氏族谱》卷续《贞一堂季亭公行状》)而休宁县西门的汪氏宗族成员明代中叶就已经进入婺源营生了。
在婺源,徽商队伍中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还是来自鄱阳的邻县婺源县。据民国《婺源县志》记载,婺源四乡多有前往鄱阳经商者,清代婺源清水港汪潮浩“尝贩布鄱阳”(民国《婺源县志》卷三十《人物志七·孝友三》),鄱阳彭家埠,向系婺源商人“公买彭姓地为婺舟泊岸之所,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饶埠陈宗彝等勒索婺船每只二钱五分,又私用小票勾通营汛查验。婺邑乡绅查魁、王太成、商人金鸣虞等呈控当道,立碑永禁。”(民国《婺源县志》卷八《建置·津梁·鄱阳船埠》)位于安徽建德县与鄱阳县交界之处的边陲重镇“通京陆站要道”(同治《鄱阳县志》卷三《建置志一·公署》)——石门街镇历来是鄱阳县驰名遐迩的商业重镇,商贾云集,五方杂处,清末这里曾建有湖北、河南、南昌、抚州、乐平、万年、吉安、徽州、樟树、安徽、太湖、下波阳等十三个会馆,其中的徽州会馆即是由婺源商人曹崧“捐费约千余金”(光绪《婺源县志》卷三十四《人物·义行》)建造的。此外,除徽州会馆外,还有来自婺源捷坑的曹德谦创建的星江会馆,曹德谦“自少贾鄱阳之石门,生业充裕,独立建星江会馆。又买山创置义冢,施棺痊暴。凡徽、婺之旅于斯土者均赖焉。”(民国《婺源县志》卷四十《人物志十一·义行六》)
明清时代的鄱阳县是徽商聚居之重要的商埠,在鄱阳经营的众多商帮中,徽商独擅一时。据同治《鄱阳县志》载:鄱阳县“地杂湖山,襟连吴楚,百货归墟,帆樯安泊。洎明时,鹾引、质库皆土著者主之,故势不想轧,而情不相耀。今胥分属徽、西,服饰器用,务极鲜华。”(同治《鄱阳县志》卷二《舆地志二·风俗》)江永泰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于咸同兵燹后只身来到鄱阳经商,并于光绪二年(1876年)在县治古渡镇东关外开设了永泰质铺。但战火劫余的鄱阳,吏治腐败,民生凋敝,永泰质铺的生意并无起色。苦苦硬撑了十二年之后,江永泰被迫将永泰质铺变更为典当铺,将生意由面向普通民众,改为面向地方官府,承揽德化县救生船和鄱阳县普济堂经费,用作生息银两的营生。
二、永泰典当铺的两笔官府买卖
光绪十四年(1888年),江永泰改永泰质铺为永泰典当铺,将主营业务由原来的质押财物变更为典当生息银两。从我们发现的三件文书来看,江永泰典当铺更名后做的两笔买卖是德化县救生船经费和鄱阳县普济堂经费的吸存与放贷,江永泰赚取的是存贷的差价。按,德化县救生船系德化县官方募捐建立、旨在营救落水之人而配置的救生船只,归属该县体仁堂公管辖。据道光十三年(1833年)七月二十四日德化县知县奉九江知府张寅《劝捐体仁堂启》云:“九江滨临大江,上通川楚,下至苏杭,每日客舰络绎不绝,遭风失险,事所常有。兹奉府县宪暨各宪捐廉施仁,劝谕新立体仁堂公局,救生怜死,并札谕居民铺户及往来客商人等,量力帮助,共襄美举。”(同治《德化县志》卷十三《建置志·体仁堂》)普济堂则是鄱阳县的养老慈善机构,坐落于鄱阳县城东隅二图下棚巷内,有“坐北朝南官厅一所,老民房屋四十间,正额老民三十五名,每日每名给米八合,合钱二十二文一毫七丝六忽,外腐菜油盐柴钱五文,共钱二十七文一毫七丝六忽,老民每月每名给茶肉钱五十文。病故,每名给棺木钱一千一百文。交冬,每名给衣被等项。”(同治《鄱阳县志》卷三《建置志一·公署》)
第一、二件文书分别是由鄱阳县知县颁发给江永泰的《光绪十九年二月申解江永泰典当铺承领德化县救生船成本息银投兑缘由》和《光绪二十二年正月申解江永泰典当铺承领德化县救生船经费成本息银投兑缘由》文书,其内容如下:
光绪十九年二月申解江永泰典当铺承领德化县救生船成本息银投兑缘由
谕
钦加同知衔、赏戴花翎升用州调署鄱阳县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徐为转饬知照事。光绪十九年二月初五日,奉藩宪方批:本县申解江永泰典当铺承领德化县救生船经费成本息银投兑缘由。奉批,据申解到该县江永泰典当铺呈缴:德化县救生船经费成本生息,自光绪十八年七月初一日起,至十二月底止,息银一百六十两,已饬库如数兑收,印发批回,备案矣。仰即知照,此缴抄申批发等因到县,奉此。合就转行。为此,谕仰该江永泰典当铺即便知照毋违。特谕。
右谕仰江永泰典当铺。准此。
光绪十九年二月初九日谕(满汉合璧印)[1]242
光绪二十二年正月申解江永泰典当铺承领德化县救生船经费成本息银投兑缘由
钦加同知衔、赏戴花翎调署鄱阳县事准调庐陵县正堂加五级纪录四次冯为转饬知照事。光绪二十二年正月十八日,奉署藩宪翁批:本县申解江永泰典当铺呈缴德化县救生船经费息银缘由。奉批:据申解到该县江永泰典当铺呈缴德化县救生船经费成本,生息自光绪二十一年七月初一日起,至年底止,息银一百六十两,已饬库如数兑收,印发批回,备案矣。仰即知照,此缴抄申批发等因到县,奉此。合就转行。为此,谕仰该典当即便知照毋违。此谕。
右谕仰江永泰典当铺。准此。
光绪二十二年正月廿八日(满汉合璧印)[1]243
以上两件文书分别是光绪十九年(1893年)和二十二年(1896年)鄱阳知县颁给江永泰典当铺的知照谕文,内容是催缴江永泰典当铺招存德化县救生船经费的生息银两。从这两件文书中,我们发现,江永泰典当铺承领德化县救生船经费利息是按照半年一期计算的,即每年七月一日至十二月底,利息是白银一百六十两。知照本身并未给我们提供德化县救生船经费本金经费的具体数额,但半年一百六十两的利息,若从《大清律例》关于私放钱债和典当财物利息的规定:“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倘若违反者,律有明禁,“违者,笞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大清律例》卷四十《户律·钱债》)也就是说,江永泰典当铺若严格依法经营的话,其所放贷的银两利息月息最高不得超过30%,年息最高不得超过100%,即一本一利。而江永泰承揽招存的德化县救生船费用之利息当然不会低于《大清律例》规定的合法利率,否则,江永泰便无利可图。显然,半年一百六十两的利息,按照《大清律例》规定半年最高利率50%计算的话,其本金当不会高于三百二十两。
第三件文书为《光绪二十二年正月二十八日鄱阳县谕(申解江永泰典当铺承缴普济堂成本息银)》,全文如下:
谕
钦加同知衔、赏戴花翎升用州调署鄱阳县正堂事准调庐陵县正堂加五级纪录四次冯为录批转饬事。光绪二十二年正月初三日,奉署藩宪翁批:本县申解江永泰典当应缴普济堂息银缘由。奉批:据申解到江永泰典当应缴普济堂成本项下光绪二十一年七月初一日起,至十二月底止,生息库平银一百三十三两一钱二分五厘到司,已如数饬库兑收,并印发批回矣。仰即传谕该典当知照,此缴抄申批发等因到县,奉此。合就转饬。为此,谕仰该典当即便知照毋违。此谕。
右谕仰江永泰典当铺准此。
光绪二十二年正月廿八日(满汉合璧印)[1]243
同第一、二件文书一样,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正月廿八日鄱阳知县关于申解江永泰典当铺承缴普济堂成本息银知照谕文,也是鄱阳知县将该县普济堂之经费存寄于江永泰典当铺,藉以获取利息并向江永泰催缴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七月至年底半年利息银两一百三十三两一钱二分五厘,利息具体数额已经精确到了“厘”这一货币单位。但其本金具体数额,我们依然无法从文书或其他资料中得知。
从上述光绪十九年至二十二年(1893—1896年)鄱阳县知县颁发给婺源典商江永泰典当铺三件催缴或承兑德化县救生船经费和鄱阳县普济堂经费生息银两利息的知照谕文内容来看,江永泰典当铺做的主要是当地官府的生意。至于当地百姓的生意如何,我们不得而知。
三、江永泰典当铺的歇业及其所反映的近代徽商衰落
近代徽商在封建政府、外国资本主义和官僚资本的三座大山压迫下,走向了衰落,开设于江西鄱阳县城东关外的婺源江永泰典当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歇业的。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江永泰向鄱阳知县胡提出了典当铺歇业的申请,其理由是“近年来生意冷淡,费用浩繁,甚至入不敷出。”尽管江永泰在递交申请前曾犹豫踌躇再三,但“非沐恩准停业,实属力难支持。”四月初六日,鄱阳胡知县批准了江永泰的申请,同意江永泰典当铺关门歇业,并为此颁布告示,张贴于江永泰典当铺墙壁上,依法宣布债权和债务的清理和结算。告示内容如下:
钦加同知衔署鄱阳县正堂加二级纪录四次胡为给示停当候取事。兹据安徽婺源县职商江永泰禀称:于光绪二年在东关外开设永泰质铺,旋于光绪十四年领帖改开当铺。只以近年来生意冷淡,费用浩繁,甚至入不敷出。职商踌躇再四,非沐恩准停业,实属力难支持。为此,粘呈印帖,恳请转详并恳给示,以便收歇等情到县。据此,除禀批示并据情详缴印帖外,合行给示停当候取。为此,示仰阖邑诸色人等知悉,尔等须知:该江永泰典当铺,现已禀缴印帖,停当候取。尔等所当衣物等件,赶紧照章措备钱文,携票取赎。若系日期未满,该典当铺不得藉词不缴;已期满者,不准留利,亦不得强取。自示之后,各宜禀遵毋违。特示。
右给谕通知。
光绪二十二年四月初六日
告示。实贴江永泰典当铺。
(原件藏安徽省图书馆)
这张告示,明确同意并批准了江永泰典当铺歇业的请求,即“禀缴印帖,停当候取”,同时对歇业后的善后事宜作了具体的规定,要求所有与江永泰典当铺有关联的债权人和债务人,限期来店清理交割,“尔等所当衣物等件,赶紧照章措备钱文,携票取赎。若系日期未满,该典当铺不得藉词不缴;已期满者,不准留利,亦不得强取。”
江永泰典当铺债权人和债务人清理交割的业务持续了一年有余,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四月二十九日,鄱阳胡知县再次颁发谕文,要求江永泰遵照饶州知府吴的批示意见,将寄存于店内的各项公款如数缴清,“以到库之日止息”,“谕仰江永泰典当立即遵照宪批,将领过各项公款银两,如数缴清,以凭具报,毋稍迟延查缴清公款。”谕文全文如下:
清光绪二十三年四月鄱阳县谕(江东江永泰典当铺歇业事宜)
谕
钦加同知衔署鄱阳县正堂加二级纪录四次胡为录批转饬事。本年二十二日,奉府宪吴批,据鄱阳县具详,卑县江永泰典当铺歇业,呈缴印帖由。奉批,据详已悉,仰即饬令该典当将领过各项公款银两,如数缴清,具报查考,仍候藩宪批示缴等因到县。奉此,合行谕饬。为此,谕仰江永泰典当立即遵照宪批,将领过各项公款银两,如数缴清,以凭具报,毋稍迟延查缴清公款。现奉藩宪批示,应以到库之日止息,并即知照,切切。特谕。
右谕仰江永泰典当。准此。
光绪二十三年四月廿九日谕。[1]243
通过鄱阳知县和饶州知府的批示,江永泰典当铺完成了整个歇业程序的申报,清理了债权和债务,最后关门歇业。
近代以来,随着清王朝政策的调整和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以盐、典、茶、木为四大主要经营领域的徽商逐渐走向衰落和瓦解,“徽郡商业,盐、茶、木、质铺四者为大宗。茶叶六县皆有,木则婺源为盛,质铺几遍郡国,而盐商咸萃于淮、浙,自陶澍改盐纲,而盐商一败涂地;左宗棠增质铺岁月,而当商几败。及今茶市,既不改良,二连岁之亏耗者,不可胜数。然徽人谓曾国藩驻师祁门,纵兵大掠,而全部窖藏一空。”(陈去病:《五石脂》)清末徽州知府刘汝骥在给歙县知县蔡世信的公文中亦云:“徽州商业,以茶为大宗。闻近岁茶行亏折,每至数十万元之钜,大半为日本、印度茶所夺。”(刘汝骥:《陶甓公牍》卷三《批判·户科》)具体到婺源,刊刻于清光绪三十四年的《婺源乡土志》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婺物产,茶为大宗,顾茶唯销于外洋一路。迩年茶市窳败,业茶者富贵降为穷户,而农民依茶为活,遂苦不可支。”加上咸同兵燹的浩劫,包括婺源在内的徽州“发逆而后,商业衰颓,十室九空。”(刘汝骥:《陶甓公牍》卷十二《法制科·婺源民情之习惯》)“生计既极艰难,商贾迥不如前。”(刘汝骥:《陶甓公牍》卷十二《法制科·婺源风俗之习惯》)
近代徽商在内外交困中走向了衰落,江永泰典当铺的歇业只是万千徽商走向困顿、凋敝、衰落和瓦解的一个典型案例而已。
参考文献:
[1]周向华.安徽师范大学馆藏徽州文书[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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