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史记丨漫话旧时典当行

转载 档案大观  2017-12-29 18:14  阅读 1,945 次

典当行,过去俗称“当铺”,是我国最古老的金融机构之一。对现代人来说,典当行是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地方。说陌生,是因为典当业在建国后销声匿迹了几十年,就是在1987年恢复后,普通人恐怕也很少接触它。说熟悉,影视剧里当铺那高高的柜台,戴着金丝眼镜的当铺先生,和柜台下窘迫的当户组成的画面早已深深印在我们脑海里了。

虽然典当行在旧社会常与高利贷联系在一起,但作为一种金融机构,经历了1500多年的起起落落都没有消亡,足见它有存在的价值。现在,我国的典当企业已经发展到了数千家,在此,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典当行充满戏剧性的发展历程,品味一下它传承千年、不断完善的行业特色,为今后更好地发展典当行业汲取一些历史养分。

诞生于寺院之中

关于我国典当业的发端一直众说纷纭,但有一种观点得到了目前多数学者的认可,就是中国的典当业开始于南北朝时期,如此说来,典当业也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

如果没有史书的记载,可能谁也不会想到,典当行竟然是从佛家的清净之地——寺院中衍生出来的,而最初的经营者是看起来与商业毫不搭界的僧侣。根据史料记载,在我国南北朝时期,南朝的寺院数量众多、实力雄厚,占有众多的房舍、土地、金银,而百姓因战争日益贫穷,需要靠当东西度日,于是典当业就在“普度众生”的寺院里悄然而生了。

在南北朝时期,只有寺院做典当生意,这也是这一时期典当业的一个特点。就如清代吕种玉所说,作库质钱取利,“唐以前唯僧寺为之”。也因此,那时的典当行一般称为“寺库”。

三段式发展

我国典当业的历史悠久,其间起起落落,一直经历着兴衰更替和从量变到质变的循环发展,在这漫长的发展之路上,有三个重要的发展节点:

典当多样化的唐代。到了唐代,典当行开始突破寺院的局限,走向街市,经营者也开始多元化,即除了僧办以外,还有民办和官办性质的典当行。其中民办即地主商人经营的,而官办又分官僚自营和政府投资两种。自此,典当走出了僧寺的垄断,与百姓的生活更加贴近,走向更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并出现了专营与兼营的典当业。

典当专业化的宋代。宋代的典当业逐渐由专、兼营并立向专营发展,开始正式成为一种独立的行业。既然形成了行业,自然就要有行规行会。《梦梁录》中记载:南宋京都临安典当业雇佣人力店员,要由解库的掌事介绍推荐。《为政九要》中记载:“司县到任,体察奸细盗贼之事,要求茶坊、酒肆、柜坊、解库、银铺等业,‘各立行老’,密切报告。”其中,柜坊、解库的“行老”就是典当行业的头目。可见,当时的典当业确实已经成为一个独立而稳定的行业,并有了行规和行会的雏形。

典当空前繁荣的明清。自明中叶起,典当行无论是从数量、资本方面,还是从种类、业务方面来说,都有十分显著的变化。到了清代以后,典当业更是空前发达,形成了民当、官当、皇当三足鼎立的局面,成为我国典当行业最为繁荣兴旺的时期。那时社会上流传着“要想富,开当铺”,可见典当业成为人们致富的热点。皇室、官宦、富商都蜂拥而上,竞相开设或投资当铺。无论从资本额、当铺数量,还是规模及发展势头都是空前的,当时的典当行甚至可以与老牌的盐商、木商相抗衡。

鼎盛时期的当铺

清早期的典当业多数是独资经营,资本从数千两至数万两银不等。当时的典当业几乎被山西、陕西商人和徽商所垄断。

除了民营资本,封建官府和贵族官僚也把当铺看作营运资本的好地方。内务府曾在北京开设官当铺十几处,地方当局也有由官员自行设典生息。国库和地方各库官款经常拨出一部分发交典商当商生息。

此外,大官僚大商人投资开设典当牟利的,也是屡见不鲜。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曾将本银十万两交给布商陈天石经营典当;乾隆朝大学士和珅拥有当铺七十五家;光绪时大买办商人胡光墉有当铺二十余家,分设各省。

清代的典当业集中体现了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体的高利贷资本的活动。官款存放生息曾是这种高利贷活动的有力支柱;一般当铺还可自己签发银票、钱票,作为信用工具,因而其贷出金额远远超过自有资本。

霸王条款

旧时的典当行,即当铺,常常利用当户急需用钱的心理,以势压人,设置诸多“霸王条款”,并不时使用商业“伎俩”压制当户,以获取暴利。

在清代,当铺就有许多这样的“霸王条款”。如,官方规定,典当利息每月不得超过三分,实际上很多当铺都大大超过,而且利息须按月计算。清代当铺在贷出现金时,只按九四、九五甚至九折付款,而当户赎当时则要十成的本金偿付,利息也按十成本金计算。此外,如当户在临近赎期时,要检查一下衣物损坏情况,以决定是否赎回时(当铺行话称为“照一照”),当铺按例也要加收一个月的利钱。这一系列“霸王条款”使得当时典当业的利润相当丰厚,近似于高利贷。

虫吃鼠咬,光板无毛

此外,旧时当铺的商业“伎俩”也是层出不穷,有一些甚至成为约定俗成的行规。

比如,当铺不论收什么物品,一律写“破旧”字样。比如一般衣服,件件都写“虫吃鼠咬”字样,就是当物完整无缺的,也写“破旧”二字。如一件崭新皮袄,要写成“光板无毛”;一只金表,也要写成为破铜表。这样做不但可以贬低典当物品的价值,而且还可在典当物品于存储期间有所蚀损时搪塞当户。

又如,在当户坚持要高价,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当铺的伙计便用当户识别不出的方法在当户的物品上做记号,以暗示同行。其方法是:把上衣的一只袖子反叠,袖口朝下;裤子折三折;如是金货,就用试金石轻磨一下;如是金表,则将表盖微启一点儿。第二家当铺一看,心里就有数了,所给的当价,就会与第一家差不了多少。如此,当户最后只得低价当出。

记得电视剧《大宅门》里的白景琦在当一件皮袍子的时候,就曾因伙计写“虫吃鼠咬,光板无毛”而愤然不当了,结果被人做了记号,所有当铺的开价越叫越低,最后他不得不回到第一家把衣服低价当掉。这正是当年当铺惯用“伎俩”的真实写照。

当票里的学问


“当票”是当铺收取当物所付的收据,也是当户赎取当物的唯一凭证。清代当票主要分两部分:印刷部分和手写部分。印刷部分主要包括当铺名称、地址、抵押期限、抵押利率等内容。手写部分包括当物的名称、质量、数量、典当金额等。

最有技术含量的还是手写部分,当票上的字不同于普通汉字,是当铺自创的特殊字体,还有个专用名,叫“当字”。这种字只有当铺内部的人才能辨认,外行人很难看懂。

《红楼梦》里有一节描写了林黛玉、史湘云因不识当票而遭众人耻笑。其实这并不奇怪,因为“当”字比草书还草,字体又别具一格。俗语有“当店字有头无耳”之说,就是说当票上面多用草书、减笔或变化字,如常将“衫”字写成“彡”字,“棉”字写成“帛”字,把“皮袍”写成“皮夭”,“花梨紫檀木”写成“紫木”,玉器写成“假石”等。

“当字”的主要好处有二:一是简单写得快,一挥而就;二是行外人难以伪造、临摹、篡改。

学徒:一入门难回头

旧时当铺里的学徒要学很多东西,而且很“专业”。学写“当字”、说行话、学识别货物的真假,都是专门的手艺,学起来并不容易。但学会之后,只能在当铺中当店伙,一生只能吃当铺饭,不能改行。当铺中的店伙失业之后,别的行业也不会去用他,因为当铺伙计别名叫“夜壶锱”,意思是太“臭”,无法改作别用。原因是做任何生意,都讲究和气生财,对主顾都是很客气的。惟独当铺的伙计与别家不同,平常习惯是别人求他,站高台俯视顾客,长期养成了臭架子,一旦失业,做其他买卖,也很难改变这种习惯,自然就没人要了。

原载于《档案大观》2008年7月18日372期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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