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者对于房产抵押贷款存在的误区有哪些

转载 来源:借贷网  2018-07-01 07:10  阅读 1,172 次

房产自古以来都是每一个家庭的重要资产,现代社会的人也是不例外的,尤其是对于现在新婚一族来说都已经成为刚需了,不仅如此,房产在贷款的过程中也发挥着很大的作用,相比较其他贷款方式来说,银行更加青睐房产抵押贷款,并且会给予这类贷款很大的优惠力度,比如贷款利率低,贷款周期长以及贷款额度高等,对于有大额资金需求的小伙伴们来说,房产抵押贷款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在申请房产抵押贷款的过程中很多人会对于这类贷款产生一些误区,具体有哪些呢?下面借贷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关于贷款者对于房产抵押贷款存在的误区有哪些?希望对于大家有所帮助。

1、房产抵押贷款之后房子就不是我的了:这是很多以物抵物的人的想法,普遍认为把房子抵押出去之后房子就属于银行的了,相当于这个房子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只要将贷款还清那么房子才会属于自己,对于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就算你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之后,那么房产使用权还是属于自己的,当然了当你还清贷款之后那么房产的所有权才能归于自己,如果贷款过程中贷款还不上那么银行会进行催收,还是还不上那么下一步银行才会考虑走司法然后将房子拍卖,一般这个时间会持续一年左右的时间。

2、只能抵押自己的房屋:很多人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其实还有一个误区,就是一位自己名下无房是不能办理抵押贷款的。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观点。按照贷款机构的相关规定,贷款者可以借用其他人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但前提是房产的主人同意,且同意出具抵押承诺书之后才可以,否则抵押无效。

3、只有商品房才可以办理贷款:相信大家都知道,房子分为很多种,有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商品房等等。而大家所了解的,就是只有商品房才能办理抵押贷款。其实不然,由于各家银行对风险的把控不同,对抵押物的标准就就不尽相同,对于抵押房屋的要求也就不同了。所以大家有房产抵押贷款需要时,一定要找当地专业的、正规的贷款咨询机构了解情况。(来源:借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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