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首付贷”,上海房贷首付不够钱千万小心了

转载 来源:借贷网  2018-07-01 07:01  阅读 3,427 次

为尽快买下属于自己的家(房子),很多人不得已选择贷款买房。不过知道贷款买房的也应该知道,贷款买房首付款最少也要30%。但即使是30%的首付款大多数人也是拿不出来,那么,首付款我们能通过贷款获取吗?下面借贷网小编要说的国家政策严禁首付贷,想要贷款获得房款首付的一起了解一下。

2016年11月上海银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风险管理的通知》, 内容主要强调了以下三点:

一、首付款准备要充分

上海购房者采用贷款的方式支付首付款将面临更为严格的检查。根据通知的要求,通过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P2P、小额贷款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的行为都将被禁止。另外,《通知》也要求银行不得利用信托公司等通道直接或间接为各类机构发放首付贷提供资金支持。因此,如果要在上海购房,购房者一定要有足够的首付资金储备,或者能从亲戚朋友手中获得资助,否则很难通过审核,也就无法成功申请购房贷款。

二、申报资料要真实

在上海购房者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资料将被要求更为真实。银行如发现申请人有在他行查询个人住房贷款征信记录的行为,将会进一步掌握申请人是否存在申报材料不真实、重复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在他行审核未通过等情况及其原因,从严审批贷款。另外,对逾期记录超过一定次数,或历史逾期时间较长、金额较大的借款人,银行将从严审慎发放贷款。这就要求购房者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同时能提供与住房贷款相匹配的收入相关证明。

三、规避限购、限贷的行为要不得

对于有意规避限购、限贷的购房者来说,贷款难度十分大。因为银行将不仅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从严评估还款能力,同时还加强了对于共同还款人、离异人士、财产分割请款的审核。这对于之前的“假离婚”行为也会有很大的打击,因为如果购房者的共同还款人为前配偶、成年子女、(双方)父母,以及离异双方财产分割不清晰的贷款业务将会面临到更为严格的审查。(来源:借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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