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花呗诞生,套现的脚步如影随形。
有人试图利用这点套取现金谋取不当得利,但却容易陷入泥潭。
现金没有套到,还被反套路!
蚂蚁花呗是蚂蚁金服推出的一款消费信贷产品,申请开通后,将获得500-50000元不等的消费额度。
用户在消费时,可以预支蚂蚁花呗的额度,享受“先消费,后付款”的购物体验。
套现不成反被骗
刘三由于手头紧,想用蚂蚁花呗套现。他在网上找到一家淘宝店,并与这家淘宝店主阿桃取得联系。
阿桃向刘三承诺,套现5000元收取400元的手续费。
而刘三需要确认收货,这样阿桃在收到淘宝平台转过来的钱后再向刘三支付宝转4600元过来。
刘三同意该方法,随后用蚂蚁花呗在这家淘宝店“消费”了5000元,并在淘宝上确认了收货。
在操作完这些程序后,刘三找阿桃要求兑现承诺。
阿桃表示已经将4600元转给了刘三,嘱咐刘三耐心等待钱转过来。
但刘三一直等到晚上八点左右都没有等到阿桃转过来的4600元钱,刘三又联系阿桃,但对方一直没有回复消息。。。
很显然,该淘宝店主阿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帮助刘三套取现金的事实,骗取刘三人民币5000元,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
刘三想用“花呗”套现反陷入了诈骗的圈套。
套现情节严重者会给自己引来牢狱之灾
杜二爷与好友李大娃长期无业在家,一次偶然机会发现通过“花呗”在淘宝上买东西再退货,商户就会将货款退到买家支付宝上,买家从而成功套取现金。
于是二人商量通过采取虚假交易的方式,帮助他人从“花呗”套现,然后向套现者收取10%的手续费,借此机会发一笔横财。
接着杜李二人利用多家网上店铺,在全国范围内串通多名淘宝用户虚构交易共计2500余笔,从“花呗”套现共计人民币470余万元。
杜二爷及其好友李大娃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交易,将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直接支付给淘宝用户,并从中获利,系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构成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提醒:为了避免“燃眉之急”,最好要有理财意识,合理消费,不要让自己陷入套现的泥潭中!(来源:福建检察 作者:张琴)
关注我们: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公众号:betacj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贝它财经对观点赞同或支持。
版权声明:本文为转载文章,来源于 来源:福建检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