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典当行监管策略:防抱死、去杠杆、窗口指导

转载 来源:商业保理专委会  2018-06-25 22:14  阅读 1,864 次

“去杠杆”已进入“深水区”

1. 当前国内宏观形势

经历过两年的同业去杠杆、治理金融乱象、资管新规等各项政策的实施,现在终于到了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行(以下简称“三类公司”)的统一监管,但也已经到了“深水区”。前期的同业、资管整顿大致相当于“松油门”,即将对三类公司的监管则是“踩刹车”。“松油门”阶段,还是有很多问题能够掩盖,“踩刹车”,是即将揭盖子,暴露风险的阶段了,绝不仅仅局限于2018年上半年债市违约的数量级了。

2.当前国内微观形势

近两年国内微观经济形势,国有企业方面,经过供给侧改革,目前较为稳定。平台公司方面,通过平台、市政、景区、医院形式大量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上市公司层面,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常年在全国各地通过非银、民间融资;股权质押完了,设备融资租赁,设备租赁完了,应收帐款做保理,应收帐款不够了,民间借贷。想必2018年债市违约的部分公司,各位都不陌生吧?这几十家中今后一年之内大概率是要出问题的。现在不少机构事后诸葛亮,侃侃而谈,从行业趋势、公司治理、财务分析等各角度来分析债市违约公司各种风险点。对于三类公司的业务条线老业务员来说,什么也不用分析,一两年前就知道了,一个词“网红”。整体上看,虽然三类公司的业务总量并不是太大,但这三类公司的资金成本决定了,资金大部分投向了风险较大,杠杆率较高的资产。

目前已经到了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阶段,对三类公司的监管在国外形势变化无常,国内形势较为严峻的大环境下,一旦处理不慎,很可能会引起一定数量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爆仓,还有可能波及上市公司担保圈。从这一点来讲,对三类公司的监管,是最复杂最艰苦最关键的,可以说已经进入到了“去杠杆深水区”。

二对当前形势的各种不当认识,“杠杆病”是“慢性病”,“去杠杆”应是“持久战”

对当前形势的不当认识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一棍子打死”,以平台为例来说,认为“地方债40万亿,我们的地方政府就没有一个想还的”。实际情况是,全国的平台公司,千差万别,从级别上来讲,有省级平台、市级平台、县级平台,从地区来讲,有沿海发达地区平台,有中西部落后地区平台。这些平台除了个别“网红平台”外,绝大多数非常愿意还款,从平台财务人员到平台高管再到当地财政局乃至政府分管领导,谁都不愿意债务逾期,逾期了任期内怎么办,个别领导可以调走,财政局、平台公司干部职工往哪跑?以后的融资工作是不是又要求爷爷告奶奶?平台公司还款意愿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还款能力,超越当地财政负担能力高额举债,是预算软约束问题!

二是“一条道走到黑”,少数三类公司不管大小平台,发达地区还是落后地区平台,顽固坚持刚性兑付理念,认为平台公司就不会有问题,出了问题也有人管,随便借,超越了风控底线,超越了法律法规底线,违规向平台公司融资,把赌注压在了还款意愿上,较少考虑还款能力问题,进而积累了较大的风险。

三是“一片大好”,对形势盲目乐观,2018年债市违约较多,这两天还有些观点认为“债券违约事件真的只是尾部极端个案”。事实上,违约情形现在既不是尾部,更不是极端。经常在业务条线跑的,应该对去年到今年债市违约的一些公司很面熟吧,他们是不是长期在融资市场上徘徊的“网红”公司呢,大家心里都有数,还有多少“网红”公司没暴露呢,大家心里也都有数。像2018年上半年债市违约的情形将来一段时间可能会成为一个新常态,也可能在其他领域频繁出现。

四是“一叶障目”,认为“去杠杆民营企业成了背锅侠”,还是秉承着某些群体一贯的受到了歧视这种论调。现实中,据笔者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是一个很大的概念,金融机构并不会因为刻意在意这两个标签,优质的科技行业民营企业远比过剩产能大国企融资便利多了。况且“去杠杆民营企业成了背锅侠”这个结论的论据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方面,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变化,加上规模以下企业呢?加上非工业企业呢?2018年违约的案例中,也有不少国有企业吧?

总之,“杠杆病”可能是个“慢性病”,“去杠杆”也可能是个“持久战”,攻坚战。如果加杠杆加了十年,指望短期快速去杠杆,是不现实的。下面笔者结合上述情况,从监管策略角度来分析以下如何管理三类公司。

三监管策略之一:“防抱死”

笔者认为当前的监管策略,应慎用“急刹车”,适宜用“防抱死”,在“刹车”的过程中,时刻注意“抱死”问题,具体来讲:

1. 指标设置宜松不宜紧

三类公司经过多年宽松监管环境下快速发展,突然严格参照其他类型公司监管,会导致竞相调整,大规模抽贷,极易引起资金的踩踏,2015年股市配资快速去杠杆导致股市大跌,2017年底信托去杠杆导致高质押率上市公司承受极大压力。2017年底这些上市公司的压力不少都是三类公司来缓解的。故此,从实际出发,初期监管指标建议设置较为宽松,具体实施后,根据监管效果和内外部环境再随时调整。

2. 整改时间宜长不宜短

在具体实施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阶段,对于存在问题的三类公司,给予的整改时间尽可能放长,给三类公司更大的回旋余地,分阶段分指标来整改,一步步来加强监管。整改时间过短,三类公司仓促行动,必然会出现,本来实体企业好好的,突然碰到密集压额度、抽贷,进而导致资金链紧张,甚至出现断裂现象。

四监管策略之二:“精准去杠杆”

忌用“全面一刀切”,宜用“精准去杠杆”:

1.当前实际状况。国企经过供给侧改革较为稳定,且国有企业担保主要在单个集团内部,与集团外互保现象较少。平台公司分化严重,风险程度千差万别,但平台公司风险主要聚集于当地,区域内平台公司对外担保也较少。民营企业隐蔽负债较多,并且不少大企业深陷担保圈。

2. 未来应对措施。鉴于上述情况的复杂性、多样性,在对三类公司监管策略不宜全面一刀切,应当发挥地方监管机构的灵活性,允许地方监管机构在银保监会统一指导下,针对该地区三类公司“精准去杠杆”,这个“精准去杠杆”初期可以是针对平台类公司业务的精准监管,逐步可以细化到针对三类公司在某个地区,平台类业务的“精准去杠杆”,比如可以针对某地级市平台类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监管指导意见,某地区上市公司民营企业商业保理业务监管指导意见。“精准去杠杆”要客服的就是以往部分政策出现的“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问题,当然这个建议需要非常大的上下协调工作。

五监管策略之三:“窗口指导”

少用“条条框框”,多用“窗口指导”,对三类公司的监管,不像前期的对银行、信托、资管等机构的监管,以往这些监管往往本身是有成熟的规章制度,而时下三类公司并不具备成熟的规章制度,在这个阶段,应当是多用“窗口指导”摸清实际状况,总结经验,再逐步完善“条条框框”,在攻坚战的关键阶段,尽可能的实事求是的根据战场的动态变化来适时调整监管思路和监管方法。攻坚战情况下,前期的作战计划都需要后期的灵活机动的执行,甚至不排除作战计划的大规模调整。因此,对三类公司的监管,前期应当多一些灵活机动的“窗口指导”,少一些一成不变的“条条框框”。

总之,“春江水暖鸭先知”,笔者作为处于“深水区”三类公司的一只业务鸭,虽然才疏学浅,但有必要将“深水区”水温的高低说出来。斗胆洗稿,抛砖引玉,贻笑大方。

本文作者:王里长,来源:商业保理专委会,感谢原作者辛勤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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