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迎来大修,除了提高起征点,这个更值得关注!

原创 同话财经  2018-06-19 12:28  阅读 1,199 次

同话财经(www.tbt.cc)消息,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调整,今天将有重大进展。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于今日(6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

我国个人所得税,自1981年正式开征。三十多年里起征点经历了3次提高。2005年,个税起征点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又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至3500元。如今距上一次提高起征点,已过去了近7年时间。

据新华社报道消息,这次个税法,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除了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这些都将对个人税收支出产生巨大的影响。

我们来举例看,月收入一万元的工薪族,个税调整后,能少交多少税(按现行累进税率计算):

月薪:一万元,扣除五险一金后:8000元;

  • 调整前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所得额:8000-3500=4500元;

应缴纳所得税:1500*3%+3000*10%=345元;

  • 调整后

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8000-5000=3000元;

应缴纳税所得:1500*3%+1500*10%=195元;

从上面计算来看,每个月少缴纳个人所得税150元,一年可以节省1800元。

除了上述针对起征点的调整,以及相关附加扣除的调整外,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还增加了反避税条款以堵税收漏洞。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拟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上面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通俗点解释,就是个人在各种财产转让、境外避税、其他商业安排时,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或缴纳时,税务机关是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对纳税事项进行调整调节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在以前,很多人在房产买卖过程中,很多采取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以规避交税,或少交税,而这种情况下,国家税务部门,就可以根据你房子的实际价值,对纳税申报的事项进行调整调节,也就是说,这些少交的税,还是要交上去的。

在近一段时间,知名主持人崔手撕各位娱乐圈大佬,爆出阴阳合同,使得很多人都看到娱乐圈这些高收入人群的避税手段,也让更多的人关注个税法的修订。

如果个人所得税法修订案草案获得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这些偷税漏税的手段也许就将失效了,将从制度设计层面改过去那种不合理的现状,即中低收入群体按照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高收入人群采取各种手段少交税。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缴纳更加公平合理,真正起到调节收入分配,推进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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