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下列被执行人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予以信用惩戒并曝光。
同时,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如出行、住宿、贷款、子女入学等方面)。
被执行人如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情形的,将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惩处。
本院责令上述失信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在全社会大力支持下,天门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受理执行案件1620件,执结1525件,执结率94.14%;申请执行标的额6.98亿元,执行到位标的额3.04亿元,到位率43.55%,执行工作质效指标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
优秀的业绩都是奋斗出来的!
回顾过去,不是沉湎于过往的成绩,而是为了让行走的脚步更有力量。2018年新年伊始,天门法院铁拳出击,誓将执行攻坚进行到底。
不驰于空想 不鹜于虚声
“通告”敦促“老赖”
1月2日,天门法院在市内人员密集区域张贴汉江中院制发的《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和天门法院2018年第一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敦促所有被执行人在2月28日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年通告引来大量群众围观喝彩。天门电视台对此同步报道。
“彩铃”震慑“老赖”
1月3日上午,天门法院将协助执行通知书分别送到天门市三大移动通信运营商,为新一批30名“老赖”定制的专属彩铃上线。
“建议”制约“老赖”
1月3日下午,天门法院干警前往天门市某行政单位,将(2018)鄂9006法建1号司法建议书送给该单位负责人王某,建议该单位督促职工李某履行义务,王某表示将全力协助法院的执行工作。
天门法院铁拳出击,多措并举,震慑了“老赖”,现已有多名“老赖”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近期,天门法院将组织开展“春雷行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采取强有力的举措,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打赢2018年执行攻坚第一仗。
来源:天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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