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共有692辆货运车辆、180名司机、52企业入失信黑名单,他们将面临被限制市场准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融资和消费等26项联合惩戒!
依据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简称:《备忘录》),交通运输部在4月4日发布第四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当事人黑名单。
中国卡车信息网记者梳理全年的四批黑名单发现:1年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共692辆货运车,主要涉及的省份包括北京、河北、天津、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宁夏、新疆等地区。
因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上黑名单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共180名;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10%的道路运输企业共52家。
此外,石沙、邵承志、邱野等62人因拒绝检查、堵塞交通、强行闯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被拉入黑名单;上海盾能运输有限公司因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超限运输行政许可证被拉入黑名单;沈永恩、徐素霞因指使强令驾驶人超限运输违法被拉入黑名单。
按照规定,失信当事人名单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将从“信用交通”网站公布栏中撤出,相关信息记录在后台予以保存。被列入黑名单中的货车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当事人,除罚款、吊销营运许可等,还将受联合惩戒。
根据《备忘录》的规定,失信当事人最多将面临26项联合惩戒。其中,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进行限制或禁止。包括:依法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限制企业经营审慎性参考、依法限制取得生产许可、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依法限制参与工程等招投标、限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供新增项目核准时审慎性参考等8项惩戒措施。日常生活中,失信当事人将被限制融资和消费,如限制部分高消费行为,保险费率厘定、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也将审慎性参考失信记录。有关部门在进行驾驶证审验换发时也将参考失信记录。
第一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1 年违法超限运输
超过3 次的货运车辆黑名单
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
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信息汇总表
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
本单位货运车辆10%的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汇总表
指使强令驾驶人
超限运输违法当事人信息汇总表
堵塞交通、强行闯卡、暴力抗法、
破坏相关设施违法当事人信息汇总表
第二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1 年违法超限运输
超过3 次的货运车辆黑名单
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
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公示名单
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
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10%的道路运输企业公示名单
堵塞交通、强行闯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违法当事人公示名单
第三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1 年违法超限运输
超过3 次的货运车辆黑名单
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
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信息汇总表
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10%的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汇总表
提供虚假材料申请
超限运输行政许可证当事人黑名单
堵塞交通、强行闯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违法当事人黑名单
第四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1 年违法超限运输
超过3 次的货运车辆黑名单
1 年内违法超限运输
超过3 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黑名单
1 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
本单位货运车辆10%的
道路运输企业黑名单
拒绝检查、堵塞交通、强行闯卡、
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
违法当事人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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