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怪象调查:改注册地博规模扩张、现金贷重返、利率变相突破36%

转载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8-06-13 17:44  阅读 987 次

本报记者 陈植 上海报道

互金生态圈

随着备案延期,互金领域各种“小动作”不断。据记者调查,目前主要存在三种政策套利现象:第一,将平台注册地迁徙到放宽业务规模限制的区域,以博取业务扩张机会;第二,现金贷业务死灰复燃,甚至部分平台采用收取会员费、技术上故意制造扣款失败以收取高额逾期费用等方式,将年化利率抬高至1000%;第三,个别正在整改备案的平台悄悄变相将贷款利息突破36%的监管上限,以博取更高利润收益。不过,监管方面已经洞察到这些伎俩,更严的监管正随之而来。(曾芳)

导读

个别现金贷平台表面上将现金贷年化利率控制在36%以内,但在实际操作环节利用技术手段故意造成自动扣划还款失败,人为造成贷款逾期,进而向借款人收取较高的逾期费用,变相大幅抬高贷款利率。

随着备案延期,互金行业开始变得“不安分”。

多位互金平台人士向记者透露,近期互金行业出现三大怪象:一是个别P2P平台正利用个别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放宽”平台合规业务规模限制,正酝酿注册地搬家借机扩大业务规模抢占市场份额;二是一度销声匿迹的现金贷平台再度重返市场,趁着备案延期大张旗鼓地推广高息现金贷业务,趁机赚取丰厚利润;三是个别正在整改备案的互金平台“洞察”到年化利率上限缺乏相关部门监督,采取各种手段变相抬高消费金融贷款利率突破年化36%上限。

“其实,这些平台都在围绕政策套利打起擦边球。”一位华东地区互金平台负责人向记者坦言。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部门似乎注意到上述“怪象”产生。

6月12日,北京网贷整治办发布通知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119号)的要求,机构数量及业务规模应双降。2017年8月,北京市各区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网贷机构都提交整改承诺书:承诺控制业务规模,不得新增不合规业务,妥善化解存量不合规业务。但根据近几个月统计的数据,有部分网贷机构业务规模在持续增长,有些甚至在加速增长。

因此,北京网贷整治办再次重申,辖区各家网贷机构不得增长业务规模、不得新增不合规业务、存量违规业务必须压降等,资金端门店必须逐步关停、资产端门店数量应予以控制。对于不整改或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网贷机构,将视情节采取列入拟处罚名单、列入负面清单,甚至予以取缔等措施。

同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变相“现金贷”业务风险的提示——据近期监测发现,仍有部分机构或平台“换穿马甲”,以手机回租、虚假购物再转卖等形式变相继续发放贷款,有的还在贷款过程中通过强行搭售会员服务和商品方式变相抬高利率。特别恶劣的是,发现有少数平台故意致使借款人形成逾期以收取高额逾期费用,严重地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为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郑重提醒各会员单位以及提供网络小额贷款服务的相关机构应恪守行业自律要求,坚持合规发展、审慎经营,广大消费者则应保持警惕,审慎选择提供贷款服务的机构或平台,理性办理借贷。

“没想到新一轮猫捉老鼠的游戏那么快又上演了。”上述互金平台负责人感慨说。但他担心,上述怪象有可能触发新一轮从严监管,让众多合规操作的互金平台遭遇更严峻的经营压力。

个别地方放宽业务规模引“规模扩张”竞争

记者多方了解到,去年8月以来,各地金融监管部门要求辖区内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网贷机构需提交整改承诺书,即承诺控制业务规模,不得新增不合规业务,妥善化解存量不合规业务。

一位西部地区互金平台业务主管张诚(化名)告诉记者,所谓控制业务规模,主要是指互金平台贷款余额不得突破去年8月底设定的额度。比如去年底他所在的平台贷款余额约为65亿元,那么8月以后他所在的平台每月贷款余额都不能突破这个数字,否则将面临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问责。

为此,他们只能通过借款人每月等额本息还贷“释放”一定的放贷额度,作为扩大业务规模的依据。但这大大拖累了整个平台业绩增速。

张诚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去年8月底平台贷款余额65亿元计算,鉴于平台P2P贷款期限多在12个月以上,因此每月平台最多只能“释放”约5亿元放贷额度,令整个平台过去数月艰难维持盈亏平衡。

“我们内部测算,去年9月以来业务规模受限让我们净利润至少缩水了约3000万元,差点没能完成股东方要求的利润增速。”他告诉记者。因此当他听说今年以来个别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放宽”辖区内互金平台合规业务规模限制——允许平台自主确定合规业务规模增速时,他内心顿时怦然心动。

起初张诚对此将信将疑,但后来打听得知,这些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之所以“放宽”辖区内互金平台合规业务规模限制,主要原因是这些平台已经差不多完成整改,但备案延期让他们业务规模持续受限,看起来“似有不公”,因此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适度做了政策调整。

“不是所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都放宽合规业务规模限制,比如上海等主要城市依然延续以往的监管制度——在整改备案没有完成前,辖区内互金平台需将贷款余额牢牢控制在此前设定的额度内。”一家互金平台创始人向记者透露,这也吸引不少互金平台纷纷动起搬迁的念头,打算开展政策套利。

“其实我们内部也多次开会讨论,是否要将注册地搬迁到政策相对宽松的地方,从而带动业务规模与利润双双快速增长,以满足股东方的利润增速要求。”张诚透露,甚至他们内部还做了测算,考虑到备案延期,他们若在搬迁后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递交业务整改具体进展,应该可以赶上备案申请流程。

然而,平台管理团队经过多次讨论,最终决定放弃搬迁计划。原因是平台股东方与创始人认为这种政策套利行为可能会触发更严的监管,此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是否愿意受理平台搬迁后的业务整改备案资料,也是未知数;因此贸然行动反而得不偿失。

“眼看其他地区同行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不少互金平台颇为眼红,干脆悄悄突破了整改期间所设定的贷款余额限制,避免市场份额流失。”张诚告诉记者,“所幸我们没有随波逐流。”

在他看来,12日北京网贷整治办发布的《通知》,无形间对那些近期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的互金平台敲响了“警钟”,甚至可能影响到他们业务整改批复进程与备案获批“印象分”。

高息现金贷重返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备案延期,一批高息现金贷业务开始悄悄重出江湖。

信而富首席执行官王征宇此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在去年底相关部门出台现金贷整顿政策后,市场出现截然不同的景象,一方面是力求合规备案的互金平台纷纷削减存量现金贷业务规模,另一方面是不少平台干脆“无视”政策规定,变本加厉地扩大现金贷业务规模,甚至将年化利率提高至200%以上。

“或许这些互金平台根本就不打算整改备案,他们就是想趁着备案制度正式落地(非备案机构被迫退出市场)前,最后大赚一笔。”王征宇认为。

然而,备案延期让这些现金贷平台看到新的政策套利空间——只要备案延长时间越长,他们就能创造更高的现金贷业务利润。

“在近期举行的一个互金平台沙龙里,个别现金贷平台负责人还嘲讽合规的互金平台错失大好的赚钱机会。”上述互金平台创始人告诉记者。他们认为备案延期对他们构成重大“利好”,反之合规操作的平台因为备案延期导致各项业务在更长时间内“束手束脚”,丢失了众多赚钱机会。

不过,这些现金贷平台的好日子不会持续很久。随着高息现金贷“重出江湖”,监管重拳很快接踵而至。

5月30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部分平台变相开展“现金贷”业务的风险,向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对上述平台加强监管。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出,部分平台通过手机回租违规放贷、强行搭售会员服务和商品变相抬高利率等手段,逃避监管,变相开展“现金贷”业务坑害金融消费者。

以手机回租违规放贷为例,这些平台先以评估价格(即借款金额)回收用户手机,然后将手机回租给用户,并与客户约定租用期限(即借款期限)和到期回购价格(即还款金额)回购价格高于回收价格部分以及相关“评估费”、“服务费”即借款利息。目前这类回租贷将目标客户锁定为大学生,且贷款利率畸高,一般年化利率在300%以上,个别甚至超过1000%。

此外,一些平台强行要求贷款客户先办理会员卡,变相“抬高”现金贷利率。比如“M09信用钱包”会员卡价格199元,有效期7天,若用户借款2000元,14天需还款2028元,表面上符合年化利率不超过36%的监管要求,但若将购买会员卡的开支计算在内,相关现金贷业务实际年化率高达291.9%。

“这仅仅是现金贷业务重返市场的冰山一角。”上述互金平台创始人直言。由于相关部门规定互金平台不得从借贷本金里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等(即不得“砍头息”),因此不少现金贷平台还在“头息收费”环节做手脚——当现金贷贷款划入借款人账户时,他们会通过技术手段令借款人不能提取这笔贷款,除非他按照平台规定的缴款方式,先向平台额外缴纳不菲的服务费才能取款。若将这笔服务费计入贷款利息,这笔现金贷实际年化利率至少在300%以上。

更糟糕的是,由于现金贷平台根本不打算整改备案,因此只要借款人出现逾期,他们就会采取暴力催收手段逼迫借款人还钱。甚至个别现金贷平台表面上将现金贷年化利率控制在36%以内,但在实际操作环节利用技术手段故意造成自动扣划还款失败,人为造成贷款逾期,进而向借款人收取较高的逾期费用,变相大幅抬高贷款利率。

记者多方了解到,随着相关部门重启对现金贷平台的严监管,目前多数现金贷平台纷纷改换门庭,比如有些平台改做“笔记本电脑回购贷”,整个业务流程与产品利率却“换汤不换药”;此外部分现金贷平台与典当机构开展合作,提供年化利率36%以内的首饰抵押消费贷款,但在实际操作环节,他们会通过“套路贷”迫使借款人违约,从而变卖首饰获得逾100%的价差收益。

“这些现金贷平台其实也清楚,这是最后的疯狂,因此他们会不遗余力采取各种手段抬高利率实现收益最大化,令不少借款人深受其害。”上述互金平台创始人向记者感慨说。

变相突破年化利率36%上限

令这位互金平台创始人颇感惊讶的是,备案延期正令个别正在整改备案的互金平台也开始铤而走险,悄悄将消费金融贷款产品利率突破年化利率36%上限。

具体而言,这些平台在发放贷款时,与借款人约定在借款存续3个月后,开始逐月收取不菲的服务费(或者在借款存续每3个月末收取一笔高额服务费),但是,这笔服务费用不会在贷款合同条款显示。

“通常借款人贷款合同里的年化利率接近36%,再加上每月额外缴纳的0.5%-1%服务费与5‰维持费,一笔12个月贷款的实际利率可能达到45%-50%。”一位熟悉相关业务操作的互金平台人士告诉记者。此举主要有两大好处,一是规避砍头息的监管压力,如今监管部门相当重视平台砍头息问题——只要互金平台在发放贷款首月收取服务费,监管部门就会“问责”;因此个别互金平台将服务费“延后”收取,就能躲避相关部门对砍头息的审查;二是在整改期间,相关律师与会计事务所主要核查个人贷款合同综合费率是否超过年化36%,对于合同之外的服务费收取未必在业务整改核查范畴,因此平台就能在满足业务整改要求同时“多收三五斗”。

在他看来,个别平台此举也是无奈之举,究其原因,不少互金平台发现若将消费金融贷款产品年化利率控制在36%以内,难以覆盖平台资金获取、坏账与经营成本等经营开支,导致整个业务基本不赚钱。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所在的互金平台扣除14%资金获取刚性成本(包括产品利率、获客成本等)后、只有将坏账率控制在3%以内,获客、催收、运营等各项成本开支压缩至12%以内,才能实现消费金融贷款业务盈亏平衡。目前能在年化利率36%以内赚钱的,主要是通过引入银行或信托机构资金的平台,因为他们能将资金获取成本压低至8%-9%。

“为了实现盈利,个别互金平台只能铤而走险变相抬高消费金融贷款年化利率。”他直言。与此同时,当前市场缺乏一个监管部门监督互金平台必须遵循产品年化利率上限的相关要求,也让这些平台有机可趁。

记者多方了解到,当前多个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个监管盲点,正在着手核查辖区内各个平台产品年化利率是否遵守相关36%上限的规定。一旦发现平台违规操作,有可能会对平台业务整改备案采取“否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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