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案再审:他曾告赢证监会,顾雏军案来龙去脉

转载 澎湃新闻  2018-06-13 10:05  阅读 1,955 次

据澎湃新闻(6月13日)消息,顾雏军案再审正在开庭,法庭上,审判员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

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等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18日在该院第一巡回法庭召开庭前会议。

据最高法官微直播消息,庭前会议后合议庭经评议决定:

(一)关于双方提交的新证据材料的问题

同意将顾雏军提交的证据材料一、张宏提交的二项证据材料以及检察机关提交的七项证据材料作为新证据纳入法庭调查。顾雏军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双方一致认为不属于新证据,但有争议的,可以在法庭审理时提出意见。

(二)关于申请调取证据材料的问题

同意调取顾雏军申请的第一项证据材料,即中国证监会对科龙电器立案调查的相关材料,以及第三项申请的部分证据材料,即广东省科技厅在2002年、2003年是否向顺德格林柯尔颁发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庭前会议后,本庭已向广东省科技厅、中国证监会发出调取证据的通知。广东省科技厅于5月26日向本庭提交了粤科函高字[2018]1026号复函,中国证监会于6月6日向本庭提交了《关于提供顾雏军案相关材料的复函》。本庭已于庭审前通知检辩双方进行了查阅。对于这二项新证据,将在法庭调查时进行展示、质证。

关于顾雏军提出的第二项申请,经本庭审查,未发现原一、二审存在非法干预案件审理的情形;第五项申请,检方就无需调取已作出合理解释。对于上述二项申请,本庭不予支持。

关于顾雏军提出的第四项申请,辩方在庭前会议中已撤回;第六项申请所指向的材料,原审卷宗中已经收集,无需再调取。

庭前会议中,辩方提出其提交证据材料十的目的是申请调取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科龙电器财务调查报告。庭前会议后,本庭委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调取关于科龙电器财务调查报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6月8日提供了《关于科龙电器现金流向调查工作报告》。经检辩双方查阅后,均认为不需要将该报告作为新证据在法庭调查时展示、质证。本庭经研究,同意检辩双方意见。

(三)关于申请证人出庭的问题

对于辩方申请谢伯阳、欧广源、王荣平、魏五洲等四人出庭作证的问题,检辩双方意见一致,本庭经征求上述人员意见,并结合案件办理需要,决定通知谢伯阳、魏五洲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对于辩方申请贾春旺出庭作证的问题,检方认为贾春旺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范围,本庭经研究认为,检方意见成立。

(四)关于原二审裁定列举证据的问题

对于检辩双方有争议的证据,本庭将在开庭审理中分组进行质证,没有异议的不再进行质证。

(五)关于其他事项

1。庭前会议后,辩方提出,其于再审期间提交的经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的科龙电器2006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调查结果的公告》在庭前会议中未出示,请求将该公告纳入法庭调查。经征询检方意见,检方无异议。本庭决定将该公告纳入法庭调查,在庭审时予以展示、质证。

2。庭前会议中,辩方对检方作为新证据提交的《付款通知书》原件和《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书》提出重大质疑。为回应质疑,检方于庭前会议后向本庭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刘烁就有关专门性问题提出意见。本庭经研究,为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决定同意检方申请。

3。庭前会议后,原审被告人张细汉委托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友学担任其辩护人,经询问,张友学律师对《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第10条规定的回避等事项无异议。

他曾高呼“草民无罪”告赢证监会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顾雏军案的来龙去脉。(来源:上观)

[从知识分子到资本大鳄]

从教育背景及第一段工作经历来看,顾雏军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他本科毕业于江苏工学院动力工程系,之后又在天津大学热能工程系读研究生,毕业后在天津大学热能研究所从事了多年科研工作。

科技真是第一生产力。1988年9月,顾雏军发明了格林柯尔制冷剂,之后不久,他就下海经商。

1989年,顾雏军在英国成立公司创业,随后将业务拓展至北美。1995年,顾雏军回国发展,成立格林柯尔中国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美元在天津建成亚洲最大非氟制冷剂生产基地。2000年,顾雏军在开曼群岛注册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并在当年7月13日成功登陆香港创业板。随后,顾雏军加快了资本运作的步伐。

2001年10月,顾雏军斥资5.6亿元收购时为中国冰箱产业四巨头之一的科龙。2003年6月,顾雏军拥有全资股份的顺德格林柯尔成功入主上市公司美菱电器,成为其控股大股东。2003年12月,顾雏军宣布出资4亿余元入主亚星客车。2004年4月,收购襄轴股份29.84%的股份。这位曾经的书生,以每隔半年的频率,迅速打造了一个庞大的格林柯尔系,手持科龙、容声、美菱、吉诺尔等冰箱品牌,坐拥中国冰箱市场的半壁江山,并大举进入了汽车制造和配件行业。

至此,顾雏军完成了从知识分子到资本大鳄的转变。

[从座上宾到阶下囚]

一系列的资本运作,让顾雏军走上了神坛。彼时,中央电视台给顾雏军颁发了“2003年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奖。2004年初,顾雏军还登上了“胡润资本控制50强”。

有人说,那一刻,顾雏军是各地的座上宾。然而顾雏军的危机,正悄然而至。

顾雏军的敌人叫郎咸平。这位香港中文大学教授接连发难,认为顾雏军在收购科龙、美菱等4家公司中使用了欺骗手段,在“国退民进”过程中席卷国家财富。随后,顾雏军在香港以涉嫌诽谤罪起诉郎咸平。实际上,郎咸平还指责了其它企业,但只有顾雏军强硬回应,由此引发了那场著名的“郎顾之争”,并引来监管层关注。

2005年4月4日,湖北、江苏、安徽、广东四省证监局联合调查格林柯尔系的ST襄轴、亚星客车、美菱电器、科龙电器四家上市公司,由证监会稽查部门主导的20多人工作组正式进驻科龙调查有关格林柯尔涉嫌挪用科龙电器资金事件。

5月份,巡检变成了立案侦查。7月,顾雏军在北京首都机场被警方带走,随后包括顾雏军在内的9名科龙及格林柯尔高管因涉嫌虚假出资、虚假财务报表、挪用资产和职务侵占等罪名被警方正式拘捕。

2008年1月30日,广东佛山市中院对格林柯尔系掌门人顾雏军案一审作为判决,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680万元。

当时的公开资料显示,顾雏军的“犯罪事实”包括:为收购科龙电器法人股,顾雏军成立顺德格林柯尔,但由于注册资本不符合法规,他指使他人通过来回转账的方式制造了投资假象,并提交虚假资料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虚报了注册资本。此外,他为防止科龙电器在2002年继续亏损而退市,制造了虚假财务报告。再者,为收购亚星客车新成立扬州格林柯尔,筹集8亿元的现金出资时,顾雏军以江西科龙、江西格林柯尔为操作平台,调拨8亿元资金经天津格林柯尔转入扬州格林柯尔……

2009年4月,终审法院宣判,维持原判。

而资本显然等不到宣判的那一刻。早在2006年,科龙已被海信并购,有人称之为“蛇吞象”。之后,美菱又被长虹接手。而2007年5月18日,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也正式在香港退市。就这样,鼎盛一时的格林柯尔系宣告瓦解。

[从被告到原告]

2012年9月6日,顾雏军提前获释出狱。

令人意外的是,没过几天,顾雏军就召集了200名记者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在当时的发布会上,顾雏军头戴了一顶纸糊高帽,上面写着“草民完全无罪”,为自己“喊冤”,并向在场媒体发放了长达27页的举报信和存储了多份判决书、辩护意见的光盘。

“我只想把当时的损失拿回来。我的上市公司应该还给我。”这位倔强的老人如此表示。

不光喊冤,还要行动。2015年6月,顾雏军提出行政公开申请,申请公开2005年证监会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的主席办公会议参会人员名单、会议表决内容、会议纪要、立案调查理由及立案调查结论等文件。同时,他还申请公开2004年12月1日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向广东科龙出具《关于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信息进行自查的通知》中第一项所涉“未结清保函,金融机构:广东发展银行第二营业部,金额:27691.47万美元”的保函出具时间、来源、内容、被担保人信息等。

但证监会表示,这些文件属于不能公开的范畴。

于是,顾雏军向法院提起诉讼,令人惊讶的是,他赢下了这场官司。根据顾雏军提供的两份法院判决书显示,鉴于相关政府信息尚需调查、裁量,法院责令中国证监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于法定期限内对顾雏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重新答复。

虽然证监会决定上诉,但顾雏军认为,他还会赢。

那么,这一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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