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史记 丨安庆典当业曾占半壁江山

转载 新浪博客  2017-12-23 22:10  阅读 1,419 次

安庆的典当业,有文字记载的可追溯到清朝乾隆年间,其业间历史跌宕起伏。上世纪三十年代之前,安庆典当店铺多为本土江淮间军阀官绅开设,上世纪三十年代后,渐为江南徽商所取代。后因战事频繁,时局动荡,经济萧条,长江流域金融风潮迭起,牵累典当业萎靡不振,至全国解放,当时安庆典当业全部倒闭。

典当业占据老省会半壁江山

晚清时期,安庆自然成为各系商帮会聚经商的重要商埠。盛行的典当业占据了这座古老商城的半壁江山。

当时,安庆老城有名头的典号有七八家,诸如“鼎新”、“鼎和”、“公裕”、“永大”、“人和”、“恒丰”、“同济”,其前“四强”均为李鸿章家族资产。其次就是淮军提督张达志,投入白银两万两,在北正街开设“人和”号典当,与李鸿章四弟的“鼎新”号隔街相望。

从淮军统领到徽州商帮

辛亥革命爆发,李鸿章家族的鼎新典当被毁,湘、淮两军的势力相继失宠,淮军头目李世忠就将“永祥”卖给了安庆府怀宁人洪思亮,洪因资金周转不济,遂又将它转让给休宁徽商徐笃庵经营。

古城安庆先后有了多家徽商典当质押行。在这些私营的典当行当中,还夹杂着唯一一家官营的当铺“惠济”。清末民初时期,安庆的典当行也就从淮军“统领”下,逐渐转到徽州商帮手中。

典、当、质、押各不同

不管是徽商行当还是淮系商铺,他们都要奉行一部《典业致要》,方能在这座竞争激烈的城市落下脚跟。

这本法规前半部分介绍了鉴别皮毛、珠玉、宝石等专业知识,后半部分是典业定例、经营态度、营业方法、规章制度等。法规中还明确了全体执事和勤杂人员分工细则。

此外,在赎取抵押品期限上,各家期限也略有不同:“典”规定18个月赎期,“当”规定12个月,“质押”规定6个月,过期不赎就列为绝当死当,器物没收;死当没收的物品,典当行将它们变为二手商品出售,行话叫着“出当”。(作者:张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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