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先予仲裁”的消息让很多网贷投资人云里雾里,消息是这么说的:最高人民法院就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等法律适用问题做出了批复,明确表示,法院应当就先予仲裁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执行申请。即先予仲裁机制将不适用于网络借贷合同。
“先予仲裁”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经过协议,将他们的争议提交给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注意,这其中说到双方协议将“争议”提交给第三方,也就是说,仲裁是在纠纷争议发生之后的。
而先予仲裁呢,是在纠纷争议还没发生的时候,就以假设发生了纠纷争议为前提,让被申请人放弃纠纷发生时的抗辩权利,作出预决。这是为了简化流程达到快速及批量处理的目的,事先在合同中约定被申请人放弃某些权利。
这其中“被申请人”指的是申请人诉称侵害其合法权益或与其就民商事法律关系发生争执而由仲裁机关通知参与仲裁的人。在网络借贷中被申请人往往是债务人(借款人),申请人是债权人(平台)。
比如,我是借款人A,在网贷平台B上借了10万元,为期一个月,并抵押了一辆大众桑塔纳。在借款时,我与平台达成先予仲裁协议,如果一月之后我没有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平台B有权利处理我的大众桑塔纳,而且我没有申诉的权利。
还款日子快到了,平台发现我没有还款的能力或还款意愿,就会拿出仲裁协议给法院,让其强制执行。
来到法院这关,问题就来了,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仲裁机构可以仲裁的是当事人间已经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这种先予仲裁是发生在纠纷之前,仲裁程序和规则制定未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所以法院不予受理。
在先予仲裁试行之前,关于金融借贷的案件大的小的铺天盖地,据统计每天有200多万宗,而先予仲裁可以让大部分当事人按事前调解约定执行,大大减少了法院的工作量。另外,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而言,先予仲裁确实可以大大降低“老赖”不还钱的概率。
但先予仲裁一朝被取消,会有些什么影响呢?
首先,先予仲裁为债权人增加了一种权利实现的机会和路径,对债务人产生了一种心理压力的约束作用,一些不懂法律的借款人会认为不归还借款本息,最终也是会被强制执行的,所以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平台的坏账率、逾期率。如今被取消,平台更要在日常运营中严格把关借款人,做好风控措施。
其次,平台处理不良资产的时间被延后,效率降低。在先予仲裁被允许的时候,平台可以提前向法院申报处理不良资产,并且省去了被申请人申诉这一环节,效率很高,但没了先予仲裁之后,平台若按照正规的流程进行仲裁,处理不良资产时间周期很长,并且不确定性增大。
另外,这种仲裁模式已经运行了一段时间,所以目前也存在大量的被判决无效的存量案件,在有如此多坏账的情况下,平台迫于运营、生存等压力,极有可能采取暴力催收的方式。
虽然先予仲裁的方式确实为网贷平台和法院省了很多事,不过没有按照法律程序执行的活动,注定是无法长远的。
最后,先予仲裁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还是可以受理的,正规的维权渠道有很多,先予仲裁更多的是平台和借款人之间的博弈,不用担心这件事情会改变网贷的规则,更大可不必因为这则消息而加重对网贷的畏惧。( 来源:融360,www.rong36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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