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套路贷:借到手的五六万,房子被抵押还欠100多万

转载 来源:加速贷  2018-06-10 16:14  阅读 1,391 次

近日,南京市民张先生因贷款五六万,但却遭遇了套路贷背负了上百万债务的经历。

贷款30万到手仅有5万

据张先生讲述,2017年10月,因为手头紧张要借五六万元还信用卡,便找到在一家小贷公司办贷款,小贷公司人员询问了张先生的一些情况后,告知是可以办贷款的,这样张先生第一次从这家小贷公司成功获得了贷款。

再遇到贷款问题的时候,张先生又来到了这家小贷公司,但这次贷款,小贷公司提出要抵押房产证,这样贷款给张先生30.1万元。不过在钱到账后,小贷公司派来的两个彪形大汉立马要求张先生去银行柜台给他们取16万元。

“他们说这16万元是保证金,但拒绝给我保证金的凭据。随后,还让我取了2000元给他们两人作为劳务费。”张先生回忆道。而因为在柜台取的现金,张先生的银行流水也无法证明这笔“保证金”又回到了小贷公司的人手上,也无法证明给了这两个人劳务费。

尽管缴纳了大部分保证金,这笔借款仍按照30.1万元本金计算,每个月需要还25000元,连续还12个月。

乍看起来,这似乎是一笔无息贷款,但实际上除掉扣除的保证金和手续费等,实际年化利率已经超过130%。

在此期间,张先生出现了逾期情况,这样费用就更高了

到这时候,张先生才发现,在短短4个月时间里,从一开始,他借款到手的只有51000元。“我一直担心他们伤害我的家人,由于我的懦弱,现在我的房子被抵押了,债务滚成了100多万,而我的手上却几乎没有凭据,我老婆还和我离婚了……我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中。”

张先生已经向南京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经受理,但最后结果如何目前还不好说。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各地“套路贷”的案件层出不穷,所谓“套路贷”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以“违约金”“保证金”“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或者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制造各种借口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偿还”虚高借款,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进而通过讨债或者利用其制造的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各种手段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施压,以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合法财产的目的。

建议大家在贷款时,最好找正规的贷款平台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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