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追加保证金?追加保证金是什么?
追加保证金是期货交易所每日交易结束后,经纪公司也要对客户当日进行的期货交易进行结算,核算客户交易的盈亏情况,并调整保证金账户,和结算所相互配合把“无负债结算制度”一直落实到每一个交易者身上,使客户也做到无负债交易。经纪公司根据客户的盈亏情况,在调整了客户的保证金账户之后,对方出现亏损,保证金账户低于原保证金金额50%以上时,就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否则,经纪公司就要代客户向交易所交纳这一笔因亏损引起的金额。同时还要代客户担保合约的履行,应付可能出现的价格风险,这实际上就等于经纪公司借钱给客户做期货交易,在市场不利的情况下还会累及经纪公司。所以,为了确保经纪公司的安全经营,保障经纪公司的利益,在客户委托交易时,经纪公司一般都要与客户签订 “立户协议书”,在“立户协义书” 中规定当经纪公司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而客户未有反应时,经纪公司就有权对客户所持的期货合约进行对冲平仓,平仓之后,扣除客户应向经纪公司交纳的佣金,余额还应存入客户的保证金账户,如果平仓后客户的保证金账户仍然亏损,客户还应负责偿还全部债务。
如何判断保证金不足?什么情况下需要追加保证金?
当日权益减去持仓保证金就是资金余额。如果当日权益小于持仓保证金,则意味着资金余额是负数,同时也意味着保证金不足了。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会通知帐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将保证金补足。此举即称为追加保证金。如果帐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没有将保证金补足,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可以对该帐户所有人的持仓实施部分或全部的强制平仓,直至留存的保证金符合规定的要求。
例如:某客户帐户原有保证金200,000元,8月9日,开仓买进9月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15手,均价1200点(每点100元),手续费为单边每手10元,当日结算价为1195点,保证金比例为8%。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1195-1200)×15×100=-7,500元 手续费=10×15=150元 当日权益=200,000-7500-150=192,350元 保证金占用=1195×15×100×8%=143,400元 资金余额(即可交易资金)=192,350-143,400=48,950元
8月10日,该客户没有交易,但9月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降为1150点,当日帐户情况为:
历史持仓盈亏=(1150-1195)×15×100=-67,500元 当日权益=192,350-67,500=124,850元 保证金占用=1150×15×100×8%=138,000元 资金余额(即可开仓交易资金)=124,850-138,000=-13,150元
显然,要维持15手的多头持仓,保证金尚缺13,150元,这意味着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必须追加保证金13,150元。如果该客户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没有将保证金补足,那么期货经纪公司可以对其持仓实施部分强制平仓。经过计算,124,850元的权益可以保留的持仓至多为124,850元/(1150×100×8%)=13.57手。这样,经纪公司至少可以将其持仓强平掉2手。
关注我们: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公众号:betacj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贝它财经对观点赞同或支持。
版权声明:本文为转载文章,来源于 来源:885财经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