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冲击、民间金融与农民起义——典当的避险作用

转载 中国知网  2017-12-22 15:40  阅读 2,565 次

摘要

关于以典当为代表的民间金融在应对气候冲击引致的生存风险方面的作用,现有文献尚存争议且缺乏经验证据。本文基于1470-1900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检验典当业如何影响旱涝灾害引发的农民起义。研究表明,典当业发展有助于降低旱灾引发农民起义的发生率,这是因为提供小额抵押贷款的典当业能够融通资金以应对负向经济冲击,同时谷典、典当存款等业务的发展增强了典当的社会救济功能,可以抑制气候冲击导致的粮价上涨,从而缓解自然灾害引致的生存风险。本文不仅从历史视角验证了金融市场的风险规避作用,而且为当代民间金融阳光化提供了理论依据。

作者:胡金焱 张博 范辰辰,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关键词:典当; 气候冲击; 农民起义;

来源:中国知网

一、引言

自然灾害等风险事件引发的经济冲击是造成社会冲突的重要原因(Dell et al.,2014)。比如,暴力犯罪(Berman and Laitin,2008)、宗教冲突(Miguel,2005)以及战争(Miguel et al.,2004)均与气候灾害有直接关系。特别是在“靠天吃饭”的农业社会,相对落后的生产灌溉技术使得农业收成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那么,面对气候冲击引致的生存风险,人们如何与其进行博弈?一种可行的方法是引进甘薯、玉米等抗旱性能较好的美洲作物以削弱风险冲击对农业收成的消极影响(陈永伟等,2014;Jia,2014)。另一种方法是通过道德文化和宗族等社会组织实现经济互助并分摊风险(Kung and Ma,2014),或是依靠政府赈济以应对灾害导致的饥荒风险(Chen,2015),迫不得已时人们甚至用女性作为避险资产以缓冲风险事件带来的生存挑战(陈志武等,2014)。

本文主要关注典当这一中国传统民间金融机构是否有助于规避农业社会中气候灾害引致的生存风险。从理论上分析,以典当为代表的民间金融在应对风险方面的作用及其对社会动乱的影响并不明确。一方面,金融市场提供的抵御存亡风险的金融工具(如抵押借贷、信用借贷)有助于缓解自然灾害导致的财务困境(Morse,2011),传统农业社会中的农民、小生产者面临青黄不接或遭遇天灾人祸时,可以通过“以物质钱”的典当业融通银钱短缺,并实现跨期收入分配以应对不利冲击。这样农民在面临生存风险时则不必通过参与暴力活动寻求生存。但另一方面,典当等民间金融活动要求的利率可能会超过借方的偿还能力,使得农民等低收入群体背负沉重的债务负担。这不仅限制了金融市场缓解经济困境的积极作用(Melzer,2011),甚至可能导致农业生产活动在土地、农具等生产资料典当之后难以正常进行,从而加剧农民生活的贫困程度并增加社会动乱发生的可能性(王寅生,1937)。

由于现有文献尚存争议且缺乏严谨的经验证据,传统农业社会中典当业的风险规避作用乃至其对社会动乱的影响更加值得我们进行全面地考察。鉴于此,本文基于1470-1900年中国18个省的长期面板数据,检验典当业对气候冲击引致的社会动乱的影响。由于中国历史上频发的农民起义是社会冲突的主要形式,对社会发展和王朝兴衰具有重要影响,我们根据《中国历代战争年表》和《中国历史大事年表》整理了历年农民起义数量用以衡量社会动乱。作为决定农业收成的关键因素,气候变化是农民起义的直接导火索,而旱涝灾害是历史上发生频率最高、影响最大的自然灾害,因而我们以《中国近五百年旱涝分布图集》中记载的旱涝灾害发生频率和强度作为气候冲击的度量。更为重要的是,在中国这样拥有着悠久金融发展史的国家,早在南北朝时期(公元420-589年)就出现了经营抵押借贷的质库典当活动,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政府的政策支持使得典当业发展迅速,成为中国传统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对于传统农业社会中的农民而言,生产能力薄弱的小农生产使其长期面临粮食歉收甚至饥荒的风险,为养家糊口而借贷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这种由生存经济决定的借贷形式是以典当为主的生存借贷。因此,根据刘秋根(1995)和《第一次农商统计表》(1912)提供的明清时期五个不同时点的典当数据,我们以各省典当行数量衡量典当业的发展程度。

为了确定典当业降低农民起义爆发的可能性,我们在基准回归模型中控制了人口密度、城市化率等一系列可能同时影响典当发展和农民起义的因素,通过检验典当数量与旱涝灾害交互项的系数考察典当业的避险作用。研究发现旱灾对农民起义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典当业有助于降低旱灾引发农民起义的发生率。这一估计结果在控制气候冲击可能存在的滞后效应,以及采用各省河流长度这一“外生”变量作为典当数量的工具变量进行两阶段最小二乘估计后依然稳健。除典当业通过抵押贷款业务融通资金以应对负向冲击的直接效应之外,本文进一步讨论了典当业规避生存风险的间接作用机制,结果发现典当业不仅能够通过谷典、典当存款等业务抑制天灾引起的粮价上涨,而且其社会救济功能也得以增强,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政府救灾行为,从而缓解气候灾害引发的社会冲突。本文不仅为金融市场的风险规避作用提供了基于历史视角的经验证据,而且从金融发展的角度,进一步丰富了气候冲击影响中国社会动乱的系列研究(Jia,2014;Kung and Ma,2014;Chen,2015)。同时,本文验证了政府监管下的合法典当行对于农业社会中农民和小生产者的重要性,为当代民间金融阳光化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历史背景与研究假设

(一)中国历史上的典当业

作为中国最古老的金融组织,典当是按借款人提供抵押品的价值打折扣,贷放现款,定期收回本息的金融机构。典当最早产生于南北朝时期,初期主要由寺院经营,唐宋时期已颇为普遍,官、民、商、寺均涉足典当业经营,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政府开明的政策使其迎来了发展的高峰。清代后期(1812年),全国已有典当行23139户,平均每个省约有1300户,资本总额更是高达3.47亿两(刘秋根,1995),足见典当业之兴盛。与之前历代典当业不同,明清时期寺院经济中典当活动衰落迅速,典当业呈现以商人、政府为经营主体的民当和官当(包括皇当)并举的格局。不仅政府机构、皇室宗亲和官绅开设经营典当十分普遍,以徽商和晋商为代表的商营典当行也逐渐兴起,成为典当业经营的主要力量。典当业主要经营以衣物首饰、农具等实物动产作为抵押“以物质钱”的放款业务,以周期较短的生活性借贷和生产性借贷为主,是资金短缺的农民和小生产者最为便捷的借贷渠道。由于农业生产活动存在季节性,“春当秋赎”成为明清典当经营的惯例(曾康霖等,2005)。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以及社会需求的增加,典当业务逐渐扩展到谷典、存款、信用货币发行等,成为综合性的金融机构。

(二)典当避险作用的理论分析

在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传统农业社会中,自然灾害可能通过粮食歉收造成的饥荒、税收减少和国家能力减弱等渠道引发社会动乱(Jia,2014;Chen,2015)。一方面,农业生产活动所依赖的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效率极易受气候变化的影响,气候冲击导致的农作物歉收会降低农民参与起义等暴力活动的机会成本,社会动乱发生的可能性随之增加。另一方面,作为历史上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农业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以及政府能力的重要保障,气候冲击对农业生产的破坏会削弱国家能力,从而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金融市场在分担风险、提供消费保险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得到广泛证实,尤其是小额信贷以及更为广泛的民间借贷能够有效应对风险事件引发的收入冲击,是一种重要的非正式保障制度(Goodspeed,2016)。当遭受外部经济冲击、面临生存危机时,传统社会中农民可能通过参与暴力活动来解决生存困境。作为提供小额抵押贷款的金融组织,遍布城乡的典当能够帮助处于困境中的农民融通银钱短缺,并实现跨期收入配置,使其生活暂时维持并平稳地度过饥馑,避免走上铤而走险的道路,从而对社会动乱产生直接抑制效应(宓公干,1936)。这说明典当业符合农业社会普通百姓暂时之需要,发挥着救急解难、支持生产、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

不仅如此,明清时期谷典、典当存款等业务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典当的社会救济功能,使得典当业可能通过其他渠道对社会动乱产生间接影响。明代中叶以降,人口剧增使得粮价出现全国性的持续上涨,同时市场供求不稳定使得粮价经常波动,并保持较大的季节差价,农民既有秋收时谷贱伤农之苦,又有春荒时谷贵伤农之苦。经营谷典业务的典当业借贷利息通常小于粮食季节差价,农民便通过米物质当,以减轻粮价波动造成的损失,从而较为稳定地度过饥荒(方行,1984)。此外,谷典业务的盛行使得许多典当行囤积了大量米谷,饥荒时典当捐米助赈不仅有助于抑制粮价波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传统的政府救灾措施。特别是在清代,经营稳定、风险小、课税轻的典当业的赈灾捐款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已被作为常规赈济措施之一,典当行在灾荒之年出售或捐赠囤积的粮食,均有利于缓解粮食供不应求导致的粮价上涨。并且农民在灾荒之年通常需要依赖粮食市场维持生计,明清粮商可以通过典当行将粮食质钱以保障资金周转,典当业在其经营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粮商在流动领域的经营活动有助于保持粮食市场的供求平衡以及粮价的稳定。更为重要的是,随着明清典当存款业务的兴起,发典生息成为政府资金和社会基金的重要营运方法。由于将谷本发典生息,可以生生不已,本钱又可长存,因而灾荒仓储取息以给其用的典当存款在各地极为普遍,与仓谷减价平粜一起,成为当时常规赈济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使得救荒由政治国家的途径逐渐转向经济社会。由此可见,典当业不仅在农民的日常生活和生产中具有资金融通功能,而且还通过捐资赈济和存典生息等渠道在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稳定方面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另一方面,高利贷要求的利息可能会超过借方的偿还能力,质物举贷的农民会因无力赎当而失去财物、农具、土地并导致生活困难,甚至失去劳动生产能力,因而典当等高利贷活动同样可能加剧农民的经济困境,甚至成为阶级剥削的手段(王寅生,1937)。然而,若无此质物举贷的典当业,面对自然灾害造成的生活困境,农民可依靠的解决途径会变得更少。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历代典当业的利率比较稳定,波动较小,明清时期占据主导地位、资本规模较大的合法典当行的利率相对固定,一般为月利二至三分。因此,在社会稳定、商品经济发展、收入正常增长的情况下,质物举贷的农民和小生产者一般具备偿债能力,并不至于沦落到破产的地步。并且高利贷的贷放在交易中并没有超经济强制力,其高利率是潜在暴力风险的溢价,而并非所谓的“阶级剥削”(陈志武等,2014)。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可检验假设:提供抵押贷款的典当业有助于农业社会中的农民规避气候冲击引致的生存风险,典当发展能够降低自然灾害引发的农民起义发生率。

三、数据与变量

本文利用1470-1900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分析典当业的风险规避作用。之所以选择1470-1900年中国各省作为研究样本,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的金融活动拥有两千多年的悠久历史,产生于南北朝时期的典当是中国最古老的金融组织,且商品经济的繁荣和政府支持使得典当业在明清时期蓬勃发展,不仅机构数量和经营资本大幅增加,业务种类也有所拓展,尤其是明成化(1465-1487)以后表现得更为明显(刘秋根,1995)。

(一)被解释变量:农民起义

作为中国历史上社会动乱的主要形式,时有发生的农民起义不仅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而且还会制约政府能力与治理方式,甚至成为王朝兴衰的关键决定因素(Chen,2015)。因此,我们整理了1470-1900年间各省每年的农民起义数量,并将其乘以100作为当年农民起义的发生频率。农民起义数据来自《中国历代战争年表》(中国军事史编写组,2003),由于军事专家编写的《中国历代战争年表》可能会忽略未发生大战役的农民起义,本文使用《中国历史大事年表》(沈起炜,1999)作为补充。

(二)主要解释变量:气候冲击与典当

作为中国传统社会中农民面临的主要风险事件,自然灾害使其长期面临粮食歉收甚至饥荒的风险,而农业气象灾害中发生最为频繁、危害最严重的便是涝灾和旱灾。因此,本文根据中央气象局气象科学研究院(1981)提供的气象资料整理了明清时期各省旱涝灾害发生情况。该数据记载了全国120个代表性观测点1470-1911年的旱涝情况,旱涝分为五个等级,用数值1、2、3、4、5分别表示“大涝”、“涝”、“正常”、“旱”、“大旱”。本文主要解释变量“是否发生旱涝灾害”定义如下:如果某一省份范围内至少有一个观测点的观测数据大于3,则认为该省当年发生过旱灾;如果其范围内至少有一个观测点的观测数据小于3,则认为该省当年发生过涝灾。进一步考虑旱涝强度并作为替代性指标,我们以各省旱涝等级数值对正常值3的偏离绝对值作为灾害严重程度的代理变量。以旱灾强度的定义为例,如果某省范围内至少有一个观测点的观测数据为5,则认为该省当年发生过严重旱灾,将其赋值为2;如果某省范围内至少有一个观测点的观测数据大于3,但没有观测点的数据为5,则认为该省当年发生了轻度旱灾,将其赋值为1;如果某省范围内没有观测点的数据大于3,则将其赋值为0。

中国传统金融市场包括钱庄、票号和典当三类机构,钱庄和票号的主要业务是信用贷款和汇兑,一般不发放小额抵押贷款,且钱庄早期主要业务是货币兑换和成色评定,至乾隆年间(1711-1799)才开始经营存贷款业务,从事汇兑业务的票号更是于清代道光年间(1821-1850)才产生。而作为“平民金融”的代表,典当业自南北朝产生初期便经营“以物质钱”的动产抵押贷款业务,与农民、小生产者的日常生活和生产过程密切相关。因此,本文以典当业这一重要的民间金融形式作为研究对象,考察其在规避生存风险方面的作用。典当数据来源于刘秋根(1995)和1912年民国政府农商部编制的《第一次农商统计表》,其中刘秋根(1995)提供了1685、1724、1753、1812四年各省的典当户数,《第一次农商统计表》则统计了1912年各省典当行数量。由于历史金融发展具有长期持续性(Pascali,2016),特别是根植于传统文化中的民间金融繁荣程度是历史长期积累的结果,能够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因而这五期典当数据基本可以反映明代中叶至清代晚期的中国典当分布状况。从明代中叶至前清时期,得益于晋商和徽商两大商帮的兴起,中国的典当行主要集中于山西、直隶等北方各省以及江浙地区。至晚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通商口岸的开放,广东、福建等东南沿海省份的典当业开始活跃。因此,我们将全部观测时间分成五段,并假设每一时间段内的典当数量是相同的,从而构建了中国典当业发展的长期面板数据。为了控制各省行政区划面积对农民起义的影响,我们在实证分析中以各省面积对典当数量进行标准化,清代各省面积数据来自曹树基(2000)。

(三)控制变量

为了剔除其他相关因素的作用,避免遗漏变量带来的估计偏差,我们控制了一系列可能同时影响农民起义和典当发展的因素。具体如下:

第一,人口密度。在中国这样人口众多且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国家,人口压力是农民起义等战争冲突的主要诱因之一,并且人口规模增加同样会提高短期借贷的需求,从而影响典当业的发展。因此,我们以各省人口密度衡量人口压力,以控制其对农民起义的影响。原始数据来自曹树基(2000)估计的明清时期(1393-1910年)16个不同年份的分省人口规模。由于人口通常是指数增长趋势,并非线性增长趋势,为了避免直接用人口数据进行插值所带来的增长率扭曲,我们参考Chen(2015)的做法,首先将分省人口数据取对数,然后进行线性插值,之后再取反对数以生成各省1470-1900年的年度人口序列,最后将其除以各省面积得到人口密度的时间序列数据。

第二,经济发展与人力资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仅与传统金融市场繁荣程度紧密相关,而且可能通过经济冲击影响农民起义。因而本文在模型中加入“城镇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作为衡量城镇化率的指标,以控制经济发展的影响。根据曹树基(2000)提供的各省1391、1580、1776、1893、1920五年的城镇化率数据,我们对其进行线性插值得到各省年度时间序列数据。另一方面,由于典当业的经营管理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刘秋根,1995),人力资本对传统金融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并且人力资本同样有利于缓和社会冲突。为此,我们选取各省书院数量作为人力资本的衡量。明清各朝代书院的数据来源于邓洪波(2004),为了弥补连续时间序列数据的缺失,我们假设各朝代书院数量保持不变,并以各省面积对其进行标准化。

第三,农业发展情况。农业发展不仅可能通过增加借贷需求影响典当发展,而且也是影响农民起义的重要因素。作为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土地是决定农业产量的关键因素,因而我们以人均耕地面积衡量农业发展程度。另外,由于经济作物的种植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典当业可以缓解农民种植经济作物的生产资料不足,因而经济作物种植可能会影响典当业的需求,而经济作物种植同样可能通过经济冲击影响社会动乱。为此,我们控制了各省经济作物(茶、棉花、烟草、甘蔗)平均适种指数。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作物适种指数分别来自梁方仲(1985)和Global Agro-Ecological Zones Database。

第四,政府救灾和农业生产新技术。作为抑制社会动乱的主要措施,政府救灾能够有效降低农民起义的可能性(Chen,2015)。同时,明清时期典当业的繁荣与政府支持息息相关,政府救灾行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政府能力。为此,我们使用“政府是否救灾”作为政府能力的代理变量,其具体定义如下:如果政府在某年有开仓赈粮、减免或缓交租税、蠲赋减役、借贷粮食、遣使赈济等救灾措施,则政府救灾变量为1,否则取值为0。另外,随着新大陆和新航路的发现,“哥伦布大交换”对经济社会各方面均有不可忽视的影响(Nunn and Qian,2010),且抗旱性能较好的美洲作物的引入有利于抑制社会动乱(陈永伟等,2014;Jia,2014)。因此,我们在模型中加入玉米种植时间以控制玉米播种对社会治乱的影响。政府救灾和玉米种植数据分别来源于张波等(1994)和咸金山(1988)。

第五,文化和地理因素。由于明清时期缺乏正式制度保障,典当等传统金融机构的资金借贷往往需要依靠儒家所倡导的诚信和亲族网络等社会信用文化机制,这就意味着儒家文化可能会影响传统金融市场发展,并且主张忠君仁爱的儒家文化有助于促进社会稳定(Kung and Ma,2014)。因此,我们根据《大清一统志》整理了清代各省儒家祠庙数量作为儒家文化强弱的衡量,以控制文化因素对社会动乱的影响。此外,地理因素也是影响传统金融市场发展和农民起义的重要因素。首先我们以各省与京城的距离,刻画政府对该地区的控制力度,所谓“天高皇帝远”,在政府控制力较弱的地区往往更容易爆发农民起义。进一步地,我们在模型中加入各省距离京杭大运河和最近海岸线的距离(以省治所在地与二者的最近距离作为衡量)。作为明清时期最为重要的运输水道,距离京杭大运河和最近海岸线的距离是决定地区商品经济繁荣程度的关键因素,可能同时影响典当业发展和和农民起义的发生。数据来源于CHGIS(2007)。

(四)数据的统计特征

表1汇报了以上变量的基本统计特征与数据来源。可以看到,样本区间内各省农民起义的发生次数平均为0.041次,而旱涝灾害发生频率高达51.9%和60%,说明尽管旱涝灾害是农民起义的重要诱因,但二者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历史悠久的典当在明清时期广泛存在,均值为553家,且各省典当业发展不均衡的特征明显。典当业繁荣的地区(如山西、直隶)机构数量高达数千家,而有些省份(如贵州、云南)在明末清初甚至没有向官府领帖缴税的合法典当组织。

四、典当的避险作用

(一)基准模型

为了检验典当业发展是否有助于降低农民起义发生率,本文设置如下回归方程:

其中,yit是i省在t年时发生的农民起义数量,Dit和Fit分别表示i省在t年时发生旱灾或涝灾的情况,包括是否发生旱涝灾害和旱涝灾害强度,Pawnit表示i省在t年的典当数量,Xit是随时间变化的控制变量的向量,包括人口密度、城镇化率、书院数量、人均耕地面积、政府是否救灾和玉米种植时间,Zi是不随时间变化的控制变量的向量,包括经济作物适种指数、儒家祠庙数量以及距离京城、京杭大运河、最近海岸线的距离。ηi和It分别为地区和时间固定效应,εit是误差项。我们使用面板数据固定效应模型(FE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RE模型)对方程(1)进行估计。在FE模型中,由于无法估计不随时间变化因素的系数,我们使用这些变量与时间趋势项的交互项作为控制变量。

表2汇报了基准回归结果,其中第1-4列为旱涝灾害发生频率影响农民起义的估计结果,旱涝灾害强度影响农民起义的结果在5-6列。在第1、2列的FE模型估计结果中,无论是否加入人口密度、城镇化率等控制变量,“是否发生旱灾”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是否发生涝灾”的系数在10%的水平上不显著,表明旱灾的发生会显著增加农民起义的发生频率,而涝灾对农民起义的影响则并不明显,这主要是由于与涝灾相比,波及范围更大、持续时间更长、成灾面积更广的旱灾,对于农业生产的影响及其引致的生存风险更大。是否发生旱灾与典当数量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负,意味着繁荣的典当业有助于缓解旱灾引发的农民起义。进一步使用省级固定效应与时间趋势的交互项,替代方程中文化和地理因素等不随时间变化的变量与时间趋势的交互项,以控制随时间变化的省级特征(第3列),或使用RE模型进行估计(第4列),基准回归结果依然稳健。接着考虑旱涝灾害强度(第5、6列),我们发现农民起义发生频率随着旱灾严重程度的增加逐渐提高,且旱灾强度与典当数量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负,这一结果在不同估计方法(FE模型或RE模型)之间保持稳健,表明典当业确实有助于降低旱灾引起的农民起义发生率。

(二)稳健性检验

由于气候波动通过经济冲击激发社会动乱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Dell et al.,2014),并且历史上有些农民起义确实发生于连续几年的自然灾害之后。因此,我们在模型中加入旱涝灾害的滞后项及其与典当数量的交互项,以估计其可能存在的滞后效应。加入一阶滞后项的回归结果显示,无论是否加入相关控制变量、使用不同估计方法或考虑旱涝灾害强度,当期旱灾的系数显著为正,其与典当数量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负,而当期涝灾的系数、旱涝灾害一阶滞后项及其与典当数量交互项的系数均不显著,表明旱涝灾害对农民起义的影响不存在明显的滞后效应,且典当业有助于缓解当期旱灾引发的农民起义。我们在回归方程中进一步加入旱涝灾害二阶、三阶、四阶滞后项及其与典当数量的交互项,以上结果均保持稳健。

尽管我们在基准模型中控制了一系列可能同时影响农民起义和金融发展的因素,但仍难以确定典当业发展对农民起义的因果关系。这主要是因为农民起义带来的战争冲突可能会破坏传统金融业的经营环境,特别是经营抵押贷款业务的典当业,在其经营过程中一般都积存了一些银钱、珠宝等贵重物品,抢劫当铺成为农民进行反抗剥削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这种逆向因果关系可能造成估计系数的偏差。并且明清时期除在政府登记缴税的合法典当行外,城乡地区还存在较多政府监管之外、不领帖的私押、小当和代当,使用向官府领帖缴税的合法典当行数量衡量明清典当业繁荣程度本身存在“测量误差”,可能会低估典当业的避险作用。为了纠正内生性问题导致的估计偏差,我们采用各省河流长度这一“外生”地形特征变量作为典当数量的工具变量。首先,由于水运是明清时期商品运输的主要方式,以典当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大多集中于河流附近的新兴市镇,所以河流长度越长的地区,其传统金融市场越繁荣。并且商营典当行在明清典当业中占据重要位置,各地典当业除本地商人开设之外,还包括晋商、徽商等商帮离开原籍在全国各地开设的典当行,典当业呈现明显的跨地域经营局面,商帮前往各地开设典当行需要通过水路到达,因而水路发达的省份更可能拥有较多的商营典当业。另一方面,各省河流长度这一地形特征是自然形成的,与明清农民起义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关联。因此,各省河流长度作为典当数量的工具变量是合适的。

由于本文使用面板数据回归模型对方程进行估计,而各省河流长度是不随时间变化的变量,我们采用该变量与时间趋势的交互项作为典当数量的工具变量,并以各省河流长度与旱涝灾害的交互项作为典当数量与旱涝灾害交互项的工具变量进行两阶段估计。表3汇报的回归结果显示,在剔除逆向因果和测量误差的影响后,旱灾的系数显著为正,其与典当数量交互项的系数依然显著为负,说明典当业确实能够抑制旱灾引发的农民起义。

值得指出的是,在拥有悠久金融发展史的中国,明清时期民间金融的形式多种多样,不仅包括以典当、钱庄和票号为主的传统金融机构,还包括合会组织和私人借贷。仅考虑典当业而忽略其他金融活动的作用可能会对本文结论的可靠性产生影响,所以我们将对明清时期典当之外其他形式金融活动可能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讨论。首先,钱庄经营信贷业务和票号产生的时间均在清代中晚期,一般不针对农民发放小额贷款,并且我们利用《第一次农商统计表》(1912)中提供的各省钱业户数及其资本衡量钱业发展情况,检验钱业机构对农民起义的影响,发现钱业户数及其资本与旱涝灾害交互项的系数不显著,表明钱庄票号这类钱业机构在降低天灾引发的农民起义发生率方面的作用相对有限。另外,由于明清时期广泛存在的合会组织和私人借贷本身具有隐蔽性,且历史数据相对匮乏,我们无法对这类民间金融活动的作用进行严谨的实证检验,但我们将逐一对其进行讨论。首先,合会组织大多集中于四川、福建等南方省份,这与本文关注的明清典当业的分布不一致,并且虽然合会组织以利息较低的信用借贷为主,内部成员通常是基于血缘和地缘关系的亲友或乡邻,但必须具备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民才可能被接纳入会,若贫无立锥之地,不易入会,即使入会,也存在“倒会”风险(徐畅,1998)。因此,我们认为明清时期的合会组织在规避农民生存风险方面的作用比较有限。在私人借贷方面,清明时期私人借贷包括两类:一是农民与地主、商人或富农之间以土地或其他抵押品为中介的借贷;二是亲朋邻里之间的互助性借贷。由于前者通常需要以土地或其他动产作为抵押,这类私人借贷在一定程度上属于私押或小当,忽略这类形式的借贷活动确实可能导致“测量误差”,但我们在前文中使用工具变量两阶段估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克服这一潜在内生性问题。并且在没有政府监管的情况下,这类金融活动的借贷利率有可能较高,因而其缓解农民经济困境的积极作用较为有限。接着考虑农民之间基于熟人关系的互助性借贷。尽管这类借贷交易通常不需要抵押品,且借贷利息较低或为零,但由于明清时期农业生产方式落后,旱涝灾害往往波及范围较大且成灾面积较广,可能导致整个乡村、甚至整个府州的农民都会受到冲击。一旦自然灾害发生,同样受到逆向冲击的亲朋邻里根本无法提供足够的借贷资金帮助他人应对风险,所以这种局限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互助性借贷在灾荒来临之际可能并非缓解农民经济困境的主要方式。

五、典当避险作用的机制分析

如前所述,作为提供小额抵押贷款的金融组织,典当能够帮助农民融通资金,缓解天灾导致的生活困境,从而对社会动乱产生直接效应。除此之外,明清时期谷典、存典生息等业务的扩展也进一步增强了典当业的社会救济功能,那么,典当业是否还会通过其他间接渠道抑制社会动乱并维护社会稳定?这是本节主要关注的问题。

(一)抑制粮价上涨

一般来说,气候灾害主要通过经济冲击影响农民起义(Jia,2014;Chen,2015),这种逆向经济冲击在传统农业社会往往表现在粮食收成和价格上,即气候冲击导致粮食歉收,从而引起粮价上涨以及农民生存风险增加,农民因无力购买价格昂贵的粮食而被迫走上暴力起义的道路。因此,粮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衡量饥荒风险,粮价上涨意味着粮食歉收导致粮食市场供不应求,农民的生存风险相应地增大。我们认为典当业减少农民起义发生的作用机制之一就是抑制粮价上涨,从而缓解农作物歉收对农民生活的影响。

为了验证典当业是否通过影响粮食价格这一传导机制对社会冲突产生抑制作用,我们利用台湾中央研究院王业键院士搜集整理的《清代粮价资料库》中1736-1900年中国21个省的主要粮食品种价格数据,检验典当业繁荣程度对清代粮价的影响。需要说明的是,原始数据包括各省主要粮食品种的月度最高和最低价格,参照陈志武等(2014)的做法,对于小麦产区的省份,我们收集的是小麦价格,水稻产区的省份则收集中米价格,并以月度最高粮价的年度均值表示其粮食绝对价格。之所以选择各省最高粮价年度均值作为被解释变量,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造成的粮食歉收会导致粮食价格上涨,最高粮价能够直接体现粮价的波动情况。表4汇报的典当业影响清代粮价的回归结果显示,无论是否控制人口密度等控制变量,或使用不同的估计方法(FE模型或RE模型),旱涝灾害发生频率和强度的系数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其与典当数量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以旱涝灾害衡量的气候冲击会通过减少农业收成导致粮价上涨,而典当业发展有助于抑制天灾引起的粮价上涨,从而缓解逆向经济冲击引致的生存风险,这可能是典当业降低农民起义发生率的重要机制之一。

(二)对政府救灾的替代效应

作为政府资金和社会基金等生息银两的重要营运方法,明清时期盛行的“发典生息”有利于增强典当业的社会救济功能,并且由于经营稳定、课税较轻,饥荒时典当业的赈灾捐款已被作为常规赈济措施之一,这使得繁荣的典当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传统的政府救灾行为。因此,我们将全样本按照政府是否有救灾行为分为两个子样本,以检验典当业对政府救灾行为的替代效应。表5汇报的估计结果显示,无论是以旱涝灾害发生频率或其强度作为气候冲击的衡量,在政府有救灾行为的子样本回归中,旱涝灾害及其与典当数量交互项的系数均不显著,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政府救灾行为确是缓解气候冲击引发农民起义的有效措施。而在无政府救灾子样本回归中,旱灾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其与典当数量交互项的系数在5%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旱灾和无政府救灾可能是引发农民起义的危险组合,而典当业有助于降低旱灾引致的农民起义发生率,这从侧面说明以典当业发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传统的政府救灾行为。因此,典当业的社会救济功能对政府救灾的替代也可能是其抑制社会动乱的间接作用机制。

六、结论与政策启示

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民可以通过技术创新、制度、文化等途径应对气候冲击引致的生存风险,但目前从历史视角探讨金融市场风险规避作用的定量分析较为稀缺。本文基于1470-1900年中国18个省的长期面板数据,检验中国最古老的民间金融机构———典当对气候冲击引起的农民起义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表明,以旱灾发生频率和强度衡量的气候冲击是引发农民起义的重要诱因,而繁荣的典当业有助于降低旱灾引发的农民起义发生率。这主要是因为提供抵押贷款的典当业能够融通资金短缺以应对不利经济冲击,从而直接降低社会动乱的发生率,而且明清盛行的谷典、典当存款等业务可以抑制气候灾害导致的粮价上涨,并增强其社会救济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传统的政府救灾功能,从而对天灾引发的社会动乱产生间接影响。

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当前中国的金融市场改革具有启示意义。首先,作为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金融市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健全多层次金融体系,扩大金融市场覆盖面,特别是推进农村等薄弱地区的金融体制改革尤为重要。其次,本文验证了政府监管下的民间金融机构(典当行)在规避风险方面不容忽视的作用,从而再次为民间金融正名。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历史文化积累形成的民间金融活动,积极引导其朝着公开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而不是任由其处于地下、无监管的灰色地带,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民间金融市场的积极作用并控制其可能存在的风险。最后,作为中国最古老的金融机构,典当提供的小额抵押贷款服务,对历朝历代的农业生产、人民生活、甚至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考虑明确20世纪80年代开始恢复的当代中国典当业的功能定位,适当扩大其经营范围,充分发挥其提供小额、短期、便捷融资服务的特点,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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