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同话财经了解到,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官方网站6月7日公开消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因为授信调查、审查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原因,被河南银监局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50万元。
在此之前(1月2日消息),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河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投资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6亿元元,处1倍罚款1.16亿元,罚没合计2.32亿元,并对其负有直接责任者处以警告并进行罚款。
河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监罚决字〔2018〕45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银监罚决字〔2018〕45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 刘健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授信调查、审查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50万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河南银监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8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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