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史记丨华县历史上的典当、钱庄、公储局

转载 三秦游  2017-12-22 13:40  阅读 1,334 次

清咸丰、同治年间(1851—1874)前,华州有典当字号18家,分布于高塘、侯坊、下庙、东关等地。光绪年间(1875—1908)赤水、西关有两家典当商号,银钱庄20余家,经营质押、兑钱、包纳田赋、存钱放帐等业务,私营、高利贷性质。民国四、五年(1915、1916)后均歇业。

辛亥革命爆发后,邑人杨松轩、顾熠山等,出面邀请“广盛礼”商号经理程安兰,组织官钱局,支应过往军队换钱,还代包收地方税款。同时,省富秦钱局曾在华州有业务活动,民国二年(1913)官钱局结束,为保存余款,成立了公储局。民国八年(1919)咸林中学成立后,经县务会议决定,将公储局交咸林中学经办,遂更名为咸林中学公储局,抗日战争时期停办,抗战胜利后恢复。公储局采取吸收社会游资,发放私人贷款,兼营商业,除提供学校经费外,还增添了设备和房产。华县解放后停办。(来源:三秦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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