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沈毅,原载《金山文史资料》
亭林镇形成于唐代。在早期兴起的诸行业中,最早的是由寺庙经营的“质库”。寺外的代理人称为“代当”,俗呼“代步”。“代步”和寺庙质库双方订有契约,“代步”领用资金,受质库管事监管。他收受贫苦人民的小首饰、铜锡器、自织土布和旧衣服等,转押于质库。“代步”从中取得回佣。这是最早的典当形式。典物的人典物,亭林人称它为“当当头”。
“当当头”大多为农民。他们生老病死,告贷无门时,只得进典当以救燃眉之急。赤贫如洗者“夏当棉衣冬当单”,饮鸩止渴,不得不受质库的盘利剥削。
南宋建炎年间,朝廷下诏,凡开设典当者得授以“朝奉郎”官衔,并免其捐税徭役。由此,曲当的管事、掌柜称为“朝奉”(后来当内一般店员也统称朝奉),沾上了官气。不久,典当也由寺庙“善事”转为商贾经营。典当商业化后,亭林刘姓“代当”在东街棲霞道院之西,自设“质肆”,但不能称“当”,招牌也不得用“当”字。因官府有规定:凡称“当”的,必须资本雄厚。如收受典质物品不限金额,贵重物品来者不拒。刘姓“质肆”资本不足称“当”。后来代代相传,规模也有发展,明末清初,质肆相当于小当铺了。
清代对典当业的保护政策更具体,饬令慈善公益团体的基金,存典生息,年息不超过一分。对典质人收取月息一般不超过二分。当时是银本位币制,币值和物价相对稳定,典当业欣欣向荣,财源茂盛,典业主不少成为巨富。
光绪年间,浙江南浔人邢某到亭林,买下刘姓质肆。在原址开设同孚典当,资金12万银两以上,在浦南地区算得上大当铺。并着手在南街按典当应具的规模起造新屋,高墙深院,更楼高耸,几里外望亭林“只见更楼不见镇”,行人见了更楼便知离镇不远了。院内有库房、包裹房、寝食房,还有供奉关羽神像的关帝厅,称为“宝厅”。常年香烟缭绕。街面有六间门面。进石库门,迎面是硕大一个“当”字屏风。过石皮天井,正中一间店堂宽敞,设接当的高柜,柜高出人头,朝奉居高临下接受“当当头”的抵押品。凡是金银珠宝、铜锡器皿、古董玩器,大抵按时值百分之五十计价;服装布匹、木器家具仅三四折。朝奉用暗切(由、中、人、工、大、王、夫、井、羊、非十字代替一到十的数字)开价,令人听不懂,也毋须听懂,朝奉是“一言堂”,说一不二。“当当头”急需钱用,不得不依,开票人也用暗切写的“当票”给付收执为凭。为期18个月,到期加月息2分,即100元到期为136元。另加“存箱费”1元赎取。到期不赎可宽限两月,逾期则“没当”,抵押物成为当铺所有,即移放包裹房。半年后分档打包,照收价加三、四成批售给“提庄”,称为“盘当”,获利颇丰。此为同孚典当兴发的黄金时期,亦是所有典当业在封建制保护下的全盛时期。
清末,社会动荡不安。民国元年冬季,一天黄昏后,一帮操外地口音(巢湖帮)的壮汉数十人,头扎布巾,套一铁圈,插有蜡烛照明。他们先往警察局“借枪”(警察已逃匿无踪),轻易“借”得十数支步枪,即涌进同孚典当的高墙深院,将值价物抢劫一空,从容离去。
民国10年冬夜,一场大火,库房之半化为灰烬,起火原因不明。两次突发之灾,典当损失不赀,人云:事属意外,也在意中。这与剥削太苛有因果关系。
封建制趋向崩溃,典当业随之衰落。第一次世界大战,金价大跌,金饰品满期不赎,亏本出售。军阀混战,百业萧条。典业更岌岌可危。民国24年,国民政府改革币制,禁用银元以纸币流通,物价不断上涨。加以旧衣服式样过时,满期不赎,积压亏本,削价至当本的的六七折拍卖。同孚典当业务一蹶不振,濒临倒闭,以至收受花生、豆类作典物,最后甚至索性作花生生意,放高利贷。民国26年11月6日,日军火烧亭林,同孚典当,遂彻底毁于战火。
解放后,典当业不复存在。经历1500多年(始于南朝)历史的典当业与封建制同归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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