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日,重庆市检察院发布消息,5月30日,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一起针对高校学生“套路贷”系列案件的1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据查,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张某某等团伙涉嫌聚集在湖南、江西、四川等地,以经营的金融、科技公司为据点,主要针对高校学生等进行网络贷款,通过事前诱骗签订合同掌控个人信息、事中肆意认定违约垒高债务、事后以采取曝光隐私、诋毁名誉等威胁手段软暴力催收,获取巨额钱财。
重庆某高职院校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张某,为了积累创业经验,今年1月做起了微商。由于手头资金不宽裕,她通过网络贷款3000元,但实际获得只有2000元,后又被该案多名犯罪嫌疑人以“借新债还旧债”方式反复办理贷款十余次,并被收取违约金、逾期费等。整个过程环环相扣、层层设陷,导致其债务不断垒高,最终金额高达10万余元。
办案过程中,永川区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的专案领导小组,整合部门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同时,市检察院、五分院侦查监督部门多次指导侦查工作,三级检察院共同研判案情,确保案件办准办好。经过连日奋战,在严格审查证据,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后,永川区检察院决定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该案彭某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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