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二0一六年第一期曝光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更新的公告
本院于2016年3月6日,对二0一六年第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了公开曝光。名单曝光后,有部分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根据截止2017年12月6日被执行人的履行义务情况,现对该期的被曝光名单予以更新如下。
欢迎举报失信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相关信息核实请联系兴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电话0797-5313347。
纳入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征信系统记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本院还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的,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
来源:兴国县人民法院,制作:黄卉,责编:张岳华,监制:魏凡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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