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晚间,新力金融(600318.SH)发布公告,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新力金融在此次公告中,回应了关于P2P德众金融逾期、未完成业绩的现金补偿以及部分财务数据等问题。
公告中提到,德众金融的主要产品“国资保”单一借款人融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超过了银监会等四部委在2016年8月24日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对融资限额的有关规定,彼时,德众金额的13亿余额中98%均属于超限额业务。
新力金融透露,国资保产品是由安徽省内国有和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项下的业务。与此同时,安徽省内部分地方政府所属的国有和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项目陆续出现到期不还款现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国有担保公司又不能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导致德众金融平台上的企业融资项目出现逾期。
在2016年12月,媒体曾报道,德众金融担保公司中,中元国信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霍山嘉利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三家担保公司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对于P2P业务的可持续性,公告回应,德众金融作为信息中介服务平台,主要收取服务费,项目逾期对德众金融的收入及利润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新力金融表示,德众金融已采取措施持续推进清收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德众金融于2014年4月,由安徽省供销社下属的安徽新力投资集团发起成立。经重组收购,现变更为新力金融控股,持股比例为67.50%。该平台的存管银行是徽商银行。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披系统的数据显示,德众金融目前的待偿金额在不断压缩,截至2月28日,待偿金额6亿元,逾期金额1亿元,累计交易总额33亿元。
公告中还提到,标的资产德信担保、德善小贷、德合典当、德润租赁和德众金融2017年净利润1.65亿元,仅完成业绩承诺的53.23%,因此新力投资需赔偿上市公司约1.94亿元。
2015年1月26日,新力投资与新力金融签订了《业绩补偿协议》,协议约定: 新力投资承诺,标的资产2015年至2017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9亿元、2.4亿元、3.1亿元。(本文来源于蓝鲸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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