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典当企业经营现状分析与思考

转载 泰州市商务局  2018-04-26 11:31  阅读 976 次

目前,我市共有典当企业24家(不含泰兴),分支机构2家,总注册资本61406万元。2014年,典当总额64261.47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月,典当余额为29518.2万元。全市26家典当企业中,2013年度年审被评为A类22家,B类4家。

 一、运行质态及分析

2014年,典当行业经营面临内外部多重压力,行业经营表现为整体收缩、业绩下滑。我市典当企业运行呈现以下主要特征:

一是典当结构基本稳定,构成占比有所改善。2014年,在累计发放的64261.47万元当金中,动产质押占比46.2%,比上年上升19.1个百分点;房地产抵押占比42.9%,比上年下降11.8个百分点;财产权利质押占比10.9%,比上年下降7.3个百分点。

二是企业赢利能力下降,地区间发展不平衡。2014年,全市典当总额虽略有增长,但是典当行的主营业务收入却大幅下降,下降幅度达30%,主营业务利润下降高达67%。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有10家典当企业基本处于亏损状况,亏损额达255万元。有16家企业处于微赢利状况,合计赢利289.2万元。各市(区)间业务发展也很不平衡。兴化市3家典当行经营情况较好,典当总额、经营收入、税后利润等主要指标都有较好的表现。兴化戴南一家典当企业在为中小企业服务方面,采用不锈钢原材料及产品质押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为中小企业解了燃眉之急,典当经营风险也得到了控制;另一家典当企业以前一直经营不正常。2014年,该公司通过变更股权、法人及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从500万元一下子增加到5000万元,在新的管理团队带领下,结果活力大增,典当业务做得风生水起, 不到一年时间营业利润就达到224万元,上缴利税93万元,一举成为我市典当企业的“纳税大户”。

三是续当绝当居高不下,企业经营风险上升。2014年共发生续当、绝当175笔,其中,续当103笔,同比增长30.38%;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逾期续当尤为突出,部分客户甚至逾期长达三年之久,导致在典当总额仅增长1.4%的情况下典当余额增长了15%。同时,当户违约严重,2014年,绝当79笔虽较2013年的94笔略有下降,但仍处于高位。从而导致典当行资金流动性不足,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加大,处理债务纠纷及催讨当款成了部分典当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四是典当业务总量下降,资金利用效率较低。2014年,全年典当业务笔数2305笔,同比下降5%。据了解,目前,全市有近三成的典当企业处于停业或半停业状态,这其中又有一半的企业是为防风险,不敢放款。最为明显的是我市一家去年新批的典当企业(注册资金4000万元),因担心像周边一些同行遭遇当户违约、陷入催讨债务和诉讼官司之中,虽然各种证照领齐全至今却未敢放款。

典当企业经营出现上述现象,其主要原因是:一是宏观经济不景气。近年来,实体经济运行质量不高,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市场环境欠佳;二是业务结构不合理。当前,我市相当部分的典当企业典当业务过于偏重于房地产,据统计,典当业务近半数业务笔数、超过一半的放款与房地产市场相关,而近年来房地产不景气,导致房地产类典当业务违约增加,绝当笔数呈现出上升势头;三是受国际市场的影响。国内黄金市场价格一直走低,黄金首饰价格也一路走低,一些当户出于成本考虑,选择了不赎当;此外,部分典当企业因其内部风控机制不健全,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典当业务不太熟悉、把关不严,导致企业经营惨淡。

 二、困难及问题

典当业恢复经营至今已有27个年头,其功能作用不言而喻,但典当业的地位作用、经营管理、业务范围、人才储备及法律支撑等方面仍存在着一些困难与问题,影响制约其发展。

首先,典当行的地位及性质定位。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是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其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典当行还不是金融机构,属“特殊工商企业”,因此,典当行不能共享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典当行在当金发放前无法对当户的信息进行查询,不仅使典当行控制风险增加了难度,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典当业务的开展。

其次,典当业在法律上缺失。目前典当业执行的最高规范性业务准则《典当管理办法》,是2005年商务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仅是一个部门规章,尚无一部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统一调整行业的权威性法律,得不到其他相关部门的认可。如:2012年,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的意见》,典当行被告知不能办理土地抵押登记,连锁反应到房产抵押登记法人企业之间无法进行,直接影响了典当业务开展;2013年5月,银监会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的通知》,文中要求银行严禁向典当行授信,导致典当行除靠其自有资本金经营外,没有其它流动资金补充,对典当行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致使典当行的社会形象受损,融资受阻,业务萎缩。

第三,典当业务结构不尽合理。一方面是由于典当行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目前,大多典当行缺少既懂得传统当品鉴别,又懂得房地产、机动车、股权等财产权利等方面知识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另一方面,前些年,房地产业的火热及典当行对营利的追求,导致目前典当业务中过半业务是房地产典当业务,传统当品及机动车、财产权利等业务偏少,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房地产业降温,违约上升、绝当增加,经营风险明显上升。

第四、典当行法律维权举步维艰。一是当户恶意操作的情况屡见不鲜,如:编造虚假租赁关系、人为制造唯一一套房产、非法侵占、逃避拒收法律文书等。同时,由于受外部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典当行的绝当物品在急剧增加,对绝当物品处理,《典当管理办法》作了明确,“当物的处理要征得当户的同意和配合”,当事当户是否积极配合就成了问题,导致当金大量占压,资金周转慢,变现难。二是在典当行上诉案件中,法院的判定不保护典当行的息费水平,而是把典当行视同民间借贷处理。如:绝当后息费及罚金、违约金的计算问题通常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一般法院以上述各类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为支持上限,典当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三是执行困难,典当上诉案件变现周期大致在一年半以上。相对于银行等重大案件,典当行案件标的小,影响力小,法院执行力度相对较小。一些典当企业的老总坦言,遇到房产等执行难度较大的绝当物,他们宁可多次上门和当户协商解决,哪怕是少收或不收综合费率及利息等费用,也绝不轻易走诉讼的漫长之路。

三、对策建议

尽管面临经济下行压力,但新一届政府改革决心巨大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可以预见,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典当业作为社会融资的重要方面,在繁荣经济、助推中小微企业发展中仍大有文章可做。

1、发挥自身优势,实现错位发展。

典当业的经营活动其特点是快捷、方便、灵活,与小额贷款公司、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相比,其体量规模小,但在放款时限、审批周期、收费标准等方面都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典当应该充分发挥体量小、时间短、审批快的特点,努力寻找适配的客户群,开发针对性的服务产品,抢占应有的市场份额,实现错位发展。

2、顺应发展需求,服务小微企业。

据相关资料显示,中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50%以上的利税、60%以上的销售收入、70%以上的工业总产值和城镇就业机会均是中小微企业贡献的,但银行只有不足30%的贷款提供给中小微企业。这也为典当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巨大市场。在中小微企业的成长过程中,典当行可深度参与,通过服务更多的中小微实体企业,直接或间接为社会创造价值。

3、寻求合理回报,共谋持续发展。

典当行应将“扶危济困”作为典当行的一种社会责任和担当,典当行与中小微企业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在服务中小微企业时,应将客户当成自己的合作伙伴来尊重,理性追求企业回报,用公平赢得当户,用服务安身立命,谋求与中小微企业共同发展。

4、加快人才培养,创新发展模式。

典当企业的经营专业化要求很高。当前,典当企业规模小、管理能力低、风控水平差是多数典当企业的通病,其中,人才不专业是导致企业经营难以为继甚至倒闭的重要因素。因此,典当企业要加强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和引进,通过激励约束机制集聚人才、留住人才,为企业加快发展、规避营风险,提供支持。同时,要善于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典当业的成功做法,提供差别化服务,实行连锁经营,探索互联网经营模式,走集约化发展之路,对资产、资源等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实现资源共享,降低经营成本,增强企业抗风险的能力,提高经营收益。

5、严格依规守法,坚持诚信经营。

从近年来我市典当企业经营现状来看,凡是依规守法经营的企业,不论是顺境还是逆境,大多发展都比较平稳,业务上也没有大起大落的现象。相反,一些见利忘规,头脑发热,不按典当经营规则操作的企业,往往一时得意,一旦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就会陷入困境,甚至跌入断崖。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典当企业只有严格依规守法,坚持诚信经营,才能实现典当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来源:泰州市商务局 市场运行与商贸服务处 |  时间:201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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