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业鼎盛于明清两季。
(1)元末佛寺典当消失。由于元代直至明代前期,元明佛寺大多迁建或新建于名山大川、人迹罕至之处,再加上民间商业典当有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佛寺长生库已无生存环境,称为长生库的佛寺典当则从萎缩逐步走向消失。
(2)明代民间商业典当兴起。随着寺院经济衰退消亡,商品经济日益发达,尤其明中叶资本主义经济出现萌芽,社会上民间商业典当快速发展,典当资本主要以商人资本为主,并且占有全部典当市场份额,因而民间商帮所开典当业非常发达。尤其是山西晋帮和徽州商帮,以其经营典当业的规模之大、分布之广、获利之多而著名,因而有所谓“无徽不典”的民谚。民营典当的内部经营不断呈现出条理化、规模化趋势,并产生初步分工。明神宗万历35年(1607年),为给国库收入开辟税源,朝廷对典当业专设了一个税种——典税,可见当时典业的兴盛。
(3)清代典当资本和经营形态多元化。清代时出现皇当、官当、民间商业典当三大典当资本和三种经营形态。在组织名称上也开始出现按资金大小、地区习惯分成典、当、质、按、押等五类。
(4)经营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清朝典当业内部较之明代分工更明确,专业化趋势更明显,内部经营管理水平有了相当提高,产生了《典业须知录》这样较为全面、完善的典当内部管理文献。
(5)官员私开当铺成风。鉴于官员经商腐败,清朝作出不许官员经商与民争利的规定,但不少官员还是转明为暗,继续开设典当铺。如清嘉庆初年公元1796年,乾隆朝的宠臣和绅被查处的20条罪状之一就是违反朝廷政令以白银3000万两作为资本在通(州)蓟(县)等处私设典当75处与民争利。
(6)典当经营规模前所未有。据《东华录》载:乾隆年间,全国当铺18075座,“京城内外,官民大小当铺六、七百座”;清嘉庆年间,典当业更是进入极盛时期,嘉庆17年即1812年,全国当铺23139座,年上交税银达11万两,可见其鼎盛之极。(整理自网络,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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