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沉迷赌博欠下高利贷,法院判定妻子不用偿还!

转载 融360  2018-03-17 14:20  阅读 2,044 次

夫妻之间,会互相帮还贷款吗?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如何认定,一直是很热门的争论。经常两个人闹离婚的时候,会发现有丈夫或者妻子串通别人人伪造共同债务,也有很多夫妻的一方因赌博、吸毒等欠下债务,连累配偶也被起诉,这种新闻一搜一大堆:

“丈夫离婚前瞒着妻子欠债离婚后前妻天天被追债”

“丈夫欠了500万债务后跑路”

“妻子花光2万积蓄,老公怄气欲卧轨自杀”

“丈夫难忍妻子败家提离婚妻子攒800张票据当证据”

“丈夫欠高利贷20万跑路,债主追到家逼妻子还钱”

“丈夫偷偷欠了10万高利贷,妻子背锅被讨债简直冤到家了!”

…………

根据以往的法律规定,要是出现这种情况,那“被贷款”的一方往往只能吃哑巴亏,因为举证困难啊。谁能证明你不知道这笔债务呢?怎么证明这笔钱没花到你身上呢?要知道,一方贷款、全家花钱啊!所以说,“被贷款”的一方很难撇干净,就算喊冤也没用。

不过,小编来带你看看这个案子,最近刚判出来,丈夫欠的高利贷,法院判定妻子不用共同还债。

李某因欠下巨债,涉高利贷和用于赌博,债主将李某夫妇都告上了法庭,让他俩共同还债。接到法院传票的李某妻子大吃一惊,她说根本不知道丈夫在外面借过这么多钱。

她在法院说,自己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也有丰厚的陪嫁财产,公公婆婆都有给家用,她和丈夫的小家庭根本没有对外借款的需要。妻子还说了,债主明明知道李某借钱是拿去赌博了,却还是借给他钱,而她并不知情,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好在法院接受了妻子的意见,同时有证据显示李某的借款用于家庭生活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判决李某独自偿还债主借款近40万元及其利息等,而李某妻子无需担责。

这个判决算是开了先例了,至少不用在离婚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背着一笔“巨债”,而自己却不得不接受。

今年的1月17日,最高院发布新规,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共债共签”原则这意思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

所以,如果丈夫借高利贷时妻子也签了字或者妻子在事后追认该笔高利贷借款,那这笔高利贷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妻子不知道或者事后不认这笔帐,那就不用“被负债”了!(来源:融360原创 作者:小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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