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法院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

转载 石家庄日报  2018-03-13 13:46  阅读 1,666 次

日前,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将一批“老赖”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公布,同时,对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希望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及违反规定进行消费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1、被执行人文梅,女,汉族,1981年4月7日出生,身份证号:430281***********X,现住湖南省醴陵市左权镇石羊村上大屋组。

未履行裕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108民初381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依据判决,被告文梅应偿还原告赫晓亮借款共计82500元及逾期利息。

2、被执行人方杰,女,汉族,1978年9月3日出生,身份证号:412727***********,现住河南省淮阳县安岭镇垮陈范庄180号。

未履行裕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109民初4763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依据判决,被告李政、方杰应共同给付原告贾云涛借款本金460万元及逾期利息。

3、李新庆,男,汉族,身份证号:420323***********,现住石家庄市裕华区塔谈国际11-2-1201室。

未履行裕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108民初468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

依据调解书,被告李新庆分两次返还原告李明林借款共计50000元,2017年5月12日前还30000元,2017年7月30日前还清剩余借款20000元;如被告李新庆在2017年5月12日前逾期未还原告李明林30000元,原告李明林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全部借款50000元。(来源:石家庄日报,记者 戴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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