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冠福股东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 上市公司 • 4年前 (2021-03-03) 当事人: 闻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联民路 1881 号 7 幢 3 层 B 区 330 室,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 ... 阅读 904 次 ST冠福中国证监会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