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借了钱是要还但利息就不一定要给了。正常的借贷关系收法律保护,越过法律边界的利息则可以不用支付。像下面这4种情况,借钱就不用付利息。
1、借钱从事非法活动
如果已经知道了借款人的借的钱用于非法活动,比如:赌博、地下钱庄、走私、买卖毒品、贩卖假币等等,仍然把钱借出,这种借贷关系就不属于正常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别说利息,连本金可能都要不回来。
所以,在借给别人钱之前,一定要问清楚借钱是干嘛用的,以防最后自己被“套路”进去。
这4种情况借钱可以不给利息,请小心防范!
2、借钱时没有明确约定利息
这种情况常出现在亲朋好友之间借钱。
因为借款金额较小或者关系比较好,借钱时口头说一声就行了也不写借条。后来,由于关系关系闹僵了或者其他原因,突然说要收利息了,这种利息就是不用支付的。
那写了借条呢?如果借条写得不明确,利息也不受法律保护。
写借条时一般要写明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如果“借条”中没有明确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这4种情况借钱可以不给利息,请小心防范!
3、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也就是说,借款年化利息如果超过了36%,超出的部分借款人可以不支付。
法律虽这样规定,但执意去借年化利息超过36%的“高利贷”,最后被追债追的无路可走的仍大有人在。这能怪谁呢?
这4种情况借钱可以不给利息,请小心防范!
4、砍头息
砍头息,即从借款人的贷款金额中提前扣除所有利息,借款人到手的钱往往不是足额的。这是高利贷和地下钱庄惯用的一种借钱手段,之前新闻报道女大学通过“校园贷”借5000到手只有3000多的情况,就属于砍头息。
《合同法》第二百条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因此,在借款时碰到“砍头息”时就要小心了。需要注意的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全部利息的才叫“砍头息”,放款时扣除部分手续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来源:马融贷资讯)
关注我们: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公众号:betacj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贝它财经对观点赞同或支持。
版权声明:本文为转载文章,来源于 马融贷资讯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